译文及注释
译文
水边沙地树少人稀,满腹离愁又被晚钟勾起。
野泉侵路不知路在哪,不遇山僧谁解我心疑。
注释
从叔象: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韦氏逍遥公房有韦象先,为韦希仲子,乃韦应物之上一辈。疑“从叔象”指韦象先,诗题中漏略“先”字(参考傅璇琮先生考证)。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郿坞》是一首讽刺性很强的诗。诗的前两句作者以董卓的口吻描述了他自以为得意的两件事:衣中套甲和筑坞藏金。后两句急转,作者以极其辛辣的笔锋挖苦了他非但不能善终,死后还被人用身上的脂油点燃作灯,与一般的“英雄”的结局果然大不一样。反话正说,更显出作者对董卓的愤恨、鄙夷之情。
诗人以勾魂摄魄的笔法,诙谐幽默的语气,生动滑稽的场面,对历史人物董卓的可耻下场,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嘲笑。
用一首小诗刻画一个历史人物的面貌,并对其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这对一般诗人来说难度很大,但在苏轼的笔下却能因难见巧,难中见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诗的主题思想集中突出。诗人准确地抓住董卓这个历史人物的本质特征,进行入木三分的刻画。诗中对董卓的描写,都是董卓的本质特征的表现。
二是选材精当。诗人没有泛泛地去写董卓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写众人皆知的某件惨案,而是选择了董卓生前的两个生活片断和死后的一个场面,使人们对这个所谓的“英雄”的木来面目看得一清二楚:这个恶贯满盈的元凶也有陈尸示众、脐脂自照的下场。
三是表现手法巧妙。诗人没有从董卓的残暴无情或貌似强大的一面着笔,而是从董卓的虚弱、恐惧、怕死一闻落笔,说眀他尽管猖獗一时,但他害怕人民的力量,他的内心是惊恐的、颤抖的。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规律,是任何作恶多端者无法抗拒的。从全诗的语气看,似乎不是揭露式的,而是宽慰式的;似乎不是否定了它,而是肯定了它;似乎不是人在为董卓画像,而是董卓自己在给自已画像。这种反话正说的表达方式,正是讽刺手法的巧妙运用,它比那种直接地、正面地进行讽刺挖苦更耐人寻味。
全诗虽只有二十八字,但其中所表露的意蕴和情感却大起大落,有着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