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诗为即景之作,体现出诗人追求美的执着和拥抱生活的热情。 桃花凋谢飘散本为常情、常景,作者却能写出一个新境界,让和泥的花瓣随飞燕登上画梁边,令人惊喜。全诗笔调明丽,情韵悟适,布局精巧,观察细腻,联想自然,颇堪玩味。
诗人在敷浅原所见的桃花,并非阳春烟景中盛开之花,而是花期已尽时的落花。落花总是报告着春将归去的消息,因此诗人看花时节当是暮春。春去花落,在多愁善感的诗人的笔下,或则描写惜花、怜花的心肠,或则发抒惜春、伤春的感情,情调多是低回凄婉、哀怨悲切的。然而刘熙载说:“诗要避俗,更要避熟。”(《艺概·诗概》)诗人在这里即一反常情,自出心裁,生动地表现了暮春残红的另一番风韵。
一二句的描写很精彩,在那“雨横风狂三月暮”的季节里,桃花身不由己,纷纷离开枝头,和着雨水一个劲儿地往下落,所以说“桃花雨”。这是从李贺诗“桃花乱落如红雨”句化出。待雨过天晴、清风徐来时,那些花瓣(碎红)又都被风扶起,飘拂纷飞,蒙蒙乱扑行人面,来与人亲近,逗人喜爱,妩媚之极,动人之极。舞罢以后,才悠悠下坠,“半逐溪流半染泥”——一半去追逐清清的溪水,仿佛要随那清溪流回桃花源去;一半尽管力不从心,委落尘土,也依然芳香如故。把落花写得极有血肉,极富灵性。
如果说诗歌一、二两句主要是侧重从人爱花、人惜花这个角度来描绘意境,展开诗意的话,那么,诗歌三、四两句则是从燕惜花、燕爱花这个独特的视角来抒发诗人的情思。一、二句流露悲伤、凄切之情,三、四句表达惊喜、庆幸之意。正当诗人为桃花流水而发愁的时候,正当诗人为桃花染泥而担忧的时候,不知从哪儿飞来双双燕子。它们也懂得陪春怜香,它们也懂得呵护美丽,它们将那些凋零在泥地上的花瓣小心衔起,然后轻盈起飞,落到人家华堂,画梁西畔。燕子多情,衔花上梁,筑巢相伴,备加珍惜;桃花有知,化为燕泥,与燕相伴,无怨无悔。花与燕,交相辉映;情与意,相生相随。燕子是有灵性的,有情趣的,它们想留住桃花,留住美丽的春天;桃花也是有灵性的,通情意的,它们虽然凋零破碎,但还是找到了安身之处,栖息之所。它们应该感到幸运。诗人描写飞燕惜花,花有归宿,其实是在婉转表达自己的怜惜之意,呵护之心。“何处”是意想不到的发现,是扑面而来的惊喜,也是情不自禁的激动。“一时”是敏锐的发现,快捷的反映,还是担忧、顾虑,这些可爱的燕子啊,生怕桃花被污泥浊水玷污了,一下子把它们衔起,存放在画梁之上。“画梁”一词暗示华堂之上,雕梁画栋,彩绣辉煌,燕子在这儿筑巢定居,桃花在这儿遇到知己。桃花原本是美丽高洁的事物,当然只能存放在这些华美尊贵的场所。这种安排,体现了诗人的爱心和智慧。如果诗歌结尾不是写燕子衔花飞上画梁之上,而是穷苦人家的破屋朽梁,这可能就要委屈了桃花,摧折了桃花。细微之处见匠心,诗人的确是用心良苦,爱心感人。
该诗“避俗避熟”、自出心裁:一,立意新颖,跳出借落花写惜春或伤春之情的窠臼,通过写飞花的活泼灵动和美好际遇来抒写情志,不落俗套。二,构思独辟蹊径,别出心裁,将桃花飘落与燕子衔花联系起来,写飞花的经历曲折有致。三,发现独到,捕捉飞燕衔花的细小情景,并从中发现其审美价值,独具慧眼。
刘次庄这首小诗布局精巧,构思别出心裁。从诗中可见诗人热爱大自然,观察细致入微,对风雨、落花、溪流和燕子都充满爱意,而且心情平和,得《庄子》濠梁间趣。
此诗正如标题所揭示的那样,写的是神话传说中湘妃的不幸遭遇,以及她对爱情的坚贞不渝,是一首爱情的赞歌,在写法上别具一格:不写生前的传说,而写死后的情感;不写悲剧的本身,而写悲剧的后果;不写悲剧的过程,而写悲剧的气氛。由此而创造出另一个自然世界与情感世界,使读者有如闻如见的亲身感受。
一开篇诗人就以饱蘸情感和具有丰富想象的诗笔写道:“筠竹千年老不死,长伴神娥盖江水。”其中,“千年”、“长伴”、“老不死”说明时间的久长而爱情之花永不凋谢。二妃本来因痛哭而死,但“死”并非爱情的终结,相反,真正的爱情将永世长存,其凭证便是永远年轻的“筠竹”。此竹不仅永世永生伴随着“神娥”,而且由于滋生繁茂,甚至覆盖了整个湘江的流水。用语貌似夸张,实写爱情的巨大能量。这里,诗人从最具神话色彩的斑竹写起,是因为斑竹是湘妃洒泪而成,是爱情生死不渝的历史凭证,所以最能显示出这一故事的神髓。接着的“蛮娘吟弄满寒空,九山静绿泪花红”二句由写湘妃转入写虞舜葬地。前句以动喻静,通过耳之所闻来形容九疑山之高大宽广及其深邃寂静。“蛮娘”、“吟弄”、“九山”、“静绿”等意境使人自然联想到毛泽东《七律·答友人》中的诗句:“九疑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之后的“离鸾别凤烟梧中,巫云蜀雨遥相通”二句承前,写湘妃与舜两地睽隔,只能在梦中相见。舜葬苍梧,妃死湘水,两地相距虽不甚远,但峰峦隔阻,还有云山雾障。在此无可奈何之际,只有象巫山神女那样,梦中能得一见了。其中,“遥相通”说明二人心心相印、情感相通。结尾的“幽愁秋气上青枫,凉夜波间吟古龙”二句转写湘妃。此诗以咏湘妃为主,所以结句与开篇相照应,极写湘妃死后的悲痛与孤寂。“巫云蜀雨”虽可一面,但大量时间却忍受着死别的熬煎。其难以排遣的愁怨仿佛云雾烟霭一般,凝聚于洞庭湖宽广的空间。当秋日来临之际。更增添了其悲痛的气氛,有如《九辩》中的“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幽愁秋气上青枫”一句的情感容量便包含了《招魂》中的“湛湛江水兮上有枫,目极千里兮伤春心”,“凉夜波间吟古龙”一句运用“龙”这一意象创造了悲剧气氛。其中,“凉夜”乘“秋”而言,凉,既是体肤之感觉,又是心理的感受与环境的悲凉。
全诗仿《楚辞》而作,歌咏古事,构思精巧,动静结合,画面灵动,极幽清凄迷,描绘出一幅清幽而又绚丽的画面,通过写生离死别的爱情来寄托诗人的审美意识和对“湘妃”这一悲剧的认知。在用词上,“寒空”、“幽愁”、“秋气”、“凉夜”等具有冷色调的词汇既突出清幽的情境,又为这首浪漫的诗作添上扼腕的叹息。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