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诗人韦应物在秋雨之夜、归思正深之际,听到自远而近的雁叫声,有感而作。此诗描写了由远飞的大雁引起游子对故土的怀念,表达了诗人思乡之情。全诗语言质朴自然,意境凄切古澹。
“故园眇何处,归思方悠哉。”首二句言诗人雨夜思归。秋天的雨夜漫长而又寂寥,诗人独坐在高斋之中,孤灯长伴,孤影为侣,静静地听着外面渐渐沥沥的秋雨。窗外一片漆黑,只有雨打梧桐的声音。孤清的夜,深秋的凄寒,还有空寂的高斋,在这样一种萧瑟凄寂的环境气氛之中,诗人不免要触动羁旅他乡、远游为宦的思乡情思。诗人的家乡在长安,而此时却在远离家乡两千余里的滁州为官,“眇”字反映诗人内心的无奈情态,因为云山阻隔、归路迢递,即使在白天登楼引颈也无法看到故园,更何况是暗夜沉沉。故园的渺远,本来就和归思的悠长构成正比,再加上这漫漫长夜、绵绵秋雨,就更使这“归思”无穷无已、悠然不尽了。“方悠”二字表明清寂的氛围,加深了思乡之愁。“哉”是诗人久恩难平的叹息,这个长长的叹息,道尽了无尽思念的深渊。
“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这两句言闻雁而归思愈浓。“淮南”与第一句的“故园”相对,由思念中的故园回到今天为宦的淮南,落笔高妙。“秋雨”交待独坐时的清凉环境,“夜”既是表明时间很晚,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从侧面显露诗人贬谪滁州的苦痛如同黑夜一般。正当怀乡之情不能自控的时候,独坐高斋的诗人又听到了自远而近的雁叫声。这声音在寂寥的秋雨之夜,显得分外凄清,撩动诗人无尽的乡愁,使因思乡而永夜不寐的诗人浮想联翩,触绪万端,更加悲怆万分。诗写到这里,戛然而止,对“闻雁”而引起的感触不着一字,留下的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结尾。
沈德潜《说诗晬语》云:“五言绝句,右丞之自然,太白之高妙,苏州之古澹,并入化机。”“古澹”很好地概括了韦应物五言绝句的风格特征。在这首诗中,体现了诗人古澹的艺术风格。整首诗是一幅清淡的思乡图,清冷的夜晚,清凄的秋风,清寒的秋雨,清寂的高斋和清孤的人影,构成一种高古澹远的意境。
此诗结构巧夺天工,含蓄委婉,先写“故园”,后写“淮南”,先托出“悠”思,后衬以“雁”鸣,就是在这样巧妙的安排中,使诗歌很短,但人的情思却句句深入,层层递进。另外,诗歌的情思表面触发的是乡愁,但结合诗人被贬滁州的事实。还可以从诗歌中体会出诗人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又完美地融入到萧瑟凄清的秋声秋意之中。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故乡遥远,模糊不清,不知道在哪里啊?归家的思绪无穷无尽。
在淮南秋雨绵绵的漫漫长夜里,独坐楼中书房听那北来的雁叫声。
注释
故园:指作者在长安的家。
眇:仔细地察看。
方:刚开始。
悠:远。
淮南:作者所在地滁州(今安徽省滁州市,位于淮河南岸)。
高斋:楼阁上的书房。
闻雁:听到北来的雁叫声。
这首诗是诗人韦应物在秋雨之夜、归思正深之际,听到自远而近的雁叫声,有感而作。此诗描写了由远飞的大雁引起游子对故土的怀念,表达了诗人思乡之情。全诗语言质朴自然,意境凄切古澹。
“故园眇何处,归思方悠哉。”首二句言诗人雨夜思归。秋天的雨夜漫长而又寂寥,诗人独坐在高斋之中,孤灯长伴,孤影为侣,静静地听着外面渐渐沥沥的秋雨。窗外一片漆黑,只有雨打梧桐的声音。孤清的夜,深秋的凄寒,还有空寂的高斋,在这样一种萧瑟凄寂的环境气氛之中,诗人不免要触动羁旅他乡、远游为宦的思乡情思。诗人的家乡在长安,而此时却在远离家乡两千余里的滁州为官,“眇”字反映诗人内心的无奈情态,因为云山阻隔、归路迢递,即使在白天登楼引颈也无法看到故园,更何况是暗夜沉沉。故园的渺远,本来就和归思的悠长构成正比,再加上这漫漫长夜、绵绵秋雨,就更使这“归思”无穷无已、悠然不尽了。“方悠”二字表明清寂的氛围,加深了思乡之愁。“哉”是诗人久恩难平的叹息,这个长长的叹息,道尽了无尽思念的深渊。
“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这两句言闻雁而归思愈浓。“淮南”与第一句的“故园”相对,由思念中的故园回到今天为宦的淮南,落笔高妙。“秋雨”交待独坐时的清凉环境,“夜”既是表明时间很晚,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从侧面显露诗人贬谪滁州的苦痛如同黑夜一般。正当怀乡之情不能自控的时候,独坐高斋的诗人又听到了自远而近的雁叫声。这声音在寂寥的秋雨之夜,显得分外凄清,撩动诗人无尽的乡愁,使因思乡而永夜不寐的诗人浮想联翩,触绪万端,更加悲怆万分。诗写到这里,戛然而止,对“闻雁”而引起的感触不着一字,留下的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结尾。
沈德潜《说诗晬语》云:“五言绝句,右丞之自然,太白之高妙,苏州之古澹,并入化机。”“古澹”很好地概括了韦应物五言绝句的风格特征。在这首诗中,体现了诗人古澹的艺术风格。整首诗是一幅清淡的思乡图,清冷的夜晚,清凄的秋风,清寒的秋雨,清寂的高斋和清孤的人影,构成一种高古澹远的意境。
此诗结构巧夺天工,含蓄委婉,先写“故园”,后写“淮南”,先托出“悠”思,后衬以“雁”鸣,就是在这样巧妙的安排中,使诗歌很短,但人的情思却句句深入,层层递进。另外,诗歌的情思表面触发的是乡愁,但结合诗人被贬滁州的事实。还可以从诗歌中体会出诗人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又完美地融入到萧瑟凄清的秋声秋意之中。
公元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韦应物由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任滁州刺史。首夏离京,秋天到任。这首《闻雁》大约就是他抵达滁后不久写的。
这是一首送别朋友的诗,全诗内容是诗人对朋友真挚情谊的表达,抒发的是惜别之情。
“秋在”“暮”字可以看出送行的时间是秋天的傍晚。“水清”,说明天晴气爽,“暮蝉”,黄昏的时候还有蝉在鸣叫。“洛阳”是诗人与狄宗亨惜别的地方,也就是今河南省洛阳市;“鸣皋”,狄宗亨要去的地方,在河南省嵩县东北,陆浑山之东有“鸣皋山”,相传有白鹤鸣其上,故名。又称九皋山,山麓有鸣皋镇。本句中的“树色”和“烟”是写景,暮色苍茫中洛阳“树色”依稀可辨,这是实写;在洛阳是看不到鸣皋的“烟”的,但与朋友惜别时,向朋友要去的地方望去,烟雾朦胧,这是虚写。
诗的后两句直抒情怀。“愁不尽”说明两人情谊非同一般和作者的依依不舍之情,后句侧重点是“空度”,他说,你走了我很惋惜无人与我做伴,只能白白度过这个凉风飒飒、气候宜人的秋天。这两句语意浅近,而诗人与狄宗亨的深厚情谊却表现得十分深刻,即所谓“意近而旨远”。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含意隽永深沉,虽然只有四句,但却以情取景,借景抒情,委婉含蓄,意余言外。因为一首“七绝”只有二十八个字,表现的思想感情又较复杂,这也就难怪诗人惜墨如金,用一字而表现丰富的内容,如第二句以“烟”字概括说明想象中的鸣皋景物,第三句以“愁”字表现诗人对狄宗亨的感情之深,皆是妙笔。
《采桑子》率直平白,把词人的一片深情以及被迫分离永难相见的痛苦与思念表达得淋漓尽致。
该词上片描写自己与表妹之间只是一种错,抒发了自己凄迷的心情。
“而今才道当时错,心绪凄迷。”有一种美,就在于语言的歧义,“心绪凄迷”是本篇抒情的重心。这里的“心绪凄迷”,正是由上面的“错”而引发出来,但而今才明白的“当时错”,究竟是当初不应相识,还是当初不该从相识而走得更近,或是当时应该牢牢把握住机会、不放你离去,作者所谓的“错”是什么词中并未交待清楚,也不需要交待清楚,这个空间是留给读者自己想像的,读者不应该侵占、剥夺,也不能够侵占、剥夺。
“红泪偷垂,满眼春风百事非。”设想那个女子正在偷偷垂泪,这里似乎是一个错位的修辞,要说“百事非”,应该搭配“满眼秋风”才是,但春风满眼,春愁宛转,由生之美丽而感受死之凄凉,在繁花似锦的喜景里独会百事皆非的悲怀,尤为痛楚。此刻的春风和多年前的春风并没什么两样,而此刻的心情却早已步入秋天。
下片开始写无可奈何的心境,表达了词人内心的无奈之情。
“情知此后来无计,强说欢期。”“欢期”是相见、欢聚的意思,而“强说”一词让这份期待中的欢期变得难以预见,明明知道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但还是强自编织着谎言,约定将来的会面。那一别真成永诀,此时此刻,欲哭无泪,欲诉无言。
“一别如斯,落尽梨花月又西”。风动梨花、淡烟软月中,翩翩归来的,是佳人的一点幽香,化作梨花落入手心。情语写到尽处,以景语来作结:以景语的“客观风月”来昭示情语的“主观风月”,这既是词人的修辞,也是情人的无奈。正是那无限愁怀说不得,却道天凉好个秋。
全词以懊恼之意写分离之苦,语少而意足,辞新而情悲,有跌宕摇曳之姿。
这是一首乐歌。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真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其表面作用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据此可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
此诗虽然题为《葛屦》,实际上却是写了一个缝衣女奴为主人家缝制衣服所体现出的贫富不均。缝衣女因受女主人的虐待而生不满,故作此诗而加讽刺。旧说如《毛诗序》云:“《葛屦》,刺褊也。魏地陋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朱熹《诗集传》云:“魏地陋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夫履霜以葛屦,缝裳以女手,……以象揥之好人为而服之,则未免近于趋利,”“不惟啬而又褊矣,故可刺。”这些说法都没有抓住要害。
全诗共两章,前章先着力描写缝衣女之穷困:天气已转寒冷,但她脚上仍然穿着夏天的凉鞋;因平时女主人对她的虐待和吝啬,故她不仅受冻,而且挨饿,双手纤细,瘦弱无力。尽管如此,她还是必须为女主人缝制新衣。自己受冻,所做新衣非但不能穿身,还要服侍他人试穿,这非常凄惨。
因前章末尾有“好人服之”句,已引出“好人”,故后章作者笔锋一转,着力描写女主人之富有和傲慢。她穿上了缝衣女辛苦制成的新衣,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还故作姿态地拿起簪子自顾梳妆打扮起来。这种举动自然是令缝衣女更为愤慨和难以容忍的。
至此,读者可以清楚地发现,此诗实际上用了一个很简单而又常见的手法,即对比。作者有意识地将缝衣女与女主人对照起来描写,两人的距离立刻拉开,一穷一富,一奴一主,马上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留下了十分强烈而又深刻的印象。
除了对比,此诗在艺术上另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细节的描写。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或揭示人物性格常能起大作用,小说中常有,诗歌中并不常用。由于此诗有两个女性人物在内,所以作者也进行了细节描写,如写缝衣女只写她的脚和手,脚穿凉鞋,极表其受冻之状;手儿瘦弱,极表其挨饿之状。这两个细节一经描摹,一个饥寒交迫的缝衣女形象便跃然纸上。再如写女主人,作者并没有描摹她的容貌,只是写了她试穿新衣时的傲慢神态和扭身动作,以及自顾佩簪梳妆的动态,便刻画出了一个自私吝啬、无情无义的女贵人形象。
最后要说的是此诗的点题作用。坦率地说,如果没有末尾“维是褊心,是以为刺”两句,仅以前面的描写和对比论,很难说出它有多少讽刺意义;只有当读者读至末二句,方知这诗具有讽刺意味,是一首讽刺诗。这便是点题的妙用。有此两句,全诗的题意便立刻加深;无此二句,全诗便显得平淡。当然,讽刺诗在末尾才进行点题,跌出真意,这是常有的,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实际上已成了此诗在艺术表现上的第三个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