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表面上是说看过“沧海水”、 “巫山云”之后,其它地方的水和云已经很难再入诗人的眼底了,实际上隐喻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有如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其深广和美好是世间无与伦比的——除爱妻之外,再没有能让诗人动心的女子了。诗人借“沧海水”、 “巫山云”这世间绝美的景象,表达了自己对爱妻坚贞不渝的感情,表现了夫妻昔日的美好感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意境深远、意蕴颇丰,情感炽烈却又含蓄蕴藉,成为人们喜欢借用的一副联语,后来不仅用来表达爱情深厚坚贞永固,还常被人们用来形容阅历丰富而眼界极高。这首诗也从客观上进一步提升了人们对沧海之水巫山之云的认识。
“难为水”、“不是云”,情语也。这固然是元稹对妻子的偏爱之词,但像他们那样的夫妻感情,也确乎是很少有的。元稹在《遣悲怀》诗中有生动描述。因而第三句说自己信步经过“花丛”,懒于顾视,表示他对女色绝无眷恋之心了。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第三句以花喻人,即使走进百花盛开、清馨四溢的花丛里,也懒于回首无心去欣赏那些映入眼帘的盛开的花朵,表示对女色绝无再留恋眷顾之心。第四句承上“懒回顾”的原委,含蓄地说:一、他对世事看破红尘修道的缘故;二、因为失去心爱的人,再不会动心于其他的芳草繁花,这是悲痛无法解脱的感情上的一种寄托;“修道”也可以理解为修身、修德、治学的一种自我操守。“半缘修道”、“半缘君”所表现的忧思之情,完全是一致的,这样写更觉意蕴深厚。
元稹这首绝句,不但取譬极高,抒情强烈,而且用笔极妙。前两句以极至的比喻写怀旧悼亡之情,“沧海”、“巫山”,词意豪壮,有悲歌传响、江河奔腾之势。后面,“懒回顾”、“半缘君”,顿使语势舒缓下来,转为曲婉深沉的抒情。张弛自如,变化有致,形成一种跌宕起伏的旋律。而就全诗情调而言,它言情而不庸俗,瑰丽而不浮艳,悲壮而不低沉,创造了唐人悼亡绝句中的绝胜境界。“曾经沧海”二句尤其为人称诵。
辛弃疾自青少年时代起,就饱经战乱之苦,立志抗金,恢复中原,他的词也以激越豪放而著称。但是在这首《水龙吟》中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却引归耕隐居的陶渊明为“知己”,未免有点消极。之所以如此,与他的遭际有着密切的关系。据学者考证,此词约作于公元1194年(光宗绍熙五年),那年辛弃疾已经五十五岁,秋天又被罢官,于是感伤世事人生,不免慨叹。
此词上片开头就说:“老来曾识渊明,梦中一见参差是。”句法就有点特别。陶渊明与作者,本来志趣不同,性格各异,而作者却说他们已有了神交,并在梦中见过面了。这对一般读者来说,不能不感到突兀、惊诧,从而也就有可能构成一个强烈的印象,令人玩味。“老来”二字是特指,说明作者驱驰战马、奔波疆场或是筹划抗金、收复故土的年轻时代,与脱离尘嚣、回归自然的陶渊明是无缘的,而只有在他受到压抑与排斥,壮志难酬的老年时代,才有机会“相识渊明”。这个开头,对读者来说既有些突然,又让人感到十分自然。而作者也以平静的语气叙述,益发显得深沉。接下去的“觉来幽恨,停觞不御,欲歌还止”三句,直接抒写作者心中的沉痛心情。心头之恨是如此沉重,竟使得作者酒也不饮,歌也不唱。这是为什么?作者作了回答:一个白发老翁怎能在西风萧瑟中为五斗米折腰!但是,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词的下片紧随前文,并作了更深入的回答:悔恨东山再起!先讲陶渊明的精神、人格和事业都是永在的,而且仍凛然有生气,和现实是相通的。“懔然生气”一句,这里暗用《世说新语·品藻》“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懔懔恒如有生气”的语言以赞渊明。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作者紧跟着又用了“高山流水”的典故,来说明他同渊明之间是千古知音。这知音就在于对“富贵他年”所持的态度。接下去“富贵他年,直饶未免,也应无味”三句,引用了东晋谢安的故事。据《世说新语·排调篇》记载:“谢安在东山居布衣时,兄弟已有富贵者,翕集家门,倾动人物。刘夫人戏谓安曰:‘大丈夫不当如此乎?’谢乃捉鼻曰:‘但恐不免耳。’”说明即使他年不免于富贵显达,也是没有意思的。结语“甚东山何事”三句用的仍然是谢安的事,同书又记载:“谢公在东山,朝命屡降而不动。后出为桓宣武司马,将发新亭,朝士咸出瞻送。高灵时为中丞,亦往相祖。先时多少饮酒,因倚如醉,戏曰:‘卿屡违朝旨,高卧东山,诸人每相与言:安石不肯出,将如苍生何?今亦苍生将如卿何?’谢笑而不答。”很显然,从作者到陶渊明,又从陶渊明到谢安,或富贵显达,或归田隐居,或空怀壮志,虽处境各不相同,但其实一样,都没有什么意义。这是英雄的悲叹。
与辛弃疾其他一些诗词中所反映出来的豪情壮志不同,在这首词中,作者已没有“要挽银河仙浪,西北洗胡沙”(《水调歌头》),“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贺新郎》)那种壮志凌云、激越慷慨的感情,而是把一切都看得如此闲淡无谓,如此的不屑一顾,这绝不是作者的本意,而是作者对现实政治的失望与哀叹,是时代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