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托雁言情之作,表现客居异乡的游子对亲人的思念。内容在诗词中屡见不鲜,但表现手法却新颖,细腻,很能感人。
上片先借秋夜景物渲染孤芳寂寞的感受。一句“霜风渐紧寒侵被”尽抒寒意,孤苦之情。而一声声孤雁的哀鸣又烘托游子的孤独凄芳的情怀。“一声声送一声悲”,用一声声孤雁的悲鸣传达出一个悲痛的倾诉,一声声鸣叫牵动着主人公沉重凄苦的心情。
“云淡碧天如水,披衣起”形象地表现出他的急切的心情。“告雁略住,听我些儿事。”语气之柔软和缓,神态之恳切诚挚,触目可见。托雁传情,本绝无可能,而如此设词,异想天开,却将游子深婉细腻的心理活动,表现得入木三分。
下片全是游子对雁所说的话。其实质而言之,仅有一句话,即是说:你飞过我亲人的居所,请千万不要高声鸣叫,以免惊动也是无眠的她。此处全用口语,虽无一字直叙人物,却真切地表达了他内心的思念,十分生动传神。这里,“他”——游子不厌其烦,絮絮叨叨地向大雁详细描述亲人居住的具体住所,“城里”“桥外”“河西”“小楼”“门外”等分别用“塔儿南畔”,“第三个”“濒河西岸”“梧桐雕砌”等词清清楚楚、详详细细地描述出来。看似絮叨,实是殷勤。不仅表现出对大雁的真切希望,又生动表达了对亲人的深切思念之情。
这首词题材极其普通,但特点鲜明。语言文字明白浅显,质朴无华,却生动形象,韵味隽永。可称“凡情无奇而自佳,景不丽而自妙者”。(陆时维《诗境总论》)。这首词口语化也极其鲜明,特别是那一长句“塔儿”直至“雕砌”。该词是一首健康优美,生动活泼,美轮美奂的民间小调。
上片从女子一方写惜别。“钗燕笼云晚不忺。”钗燕者,带有燕子形状装饰之钗。笼云即挽结云鬟。忺,高兴、适意。晚来梳妆,钗燕笼云,然而,打扮起来,却掩饰不住愁容惨淡。起句写女子之美丽容妆,次句写其言为心声。“拟将裙带系郎船。”裙带如何系得住郎船?真是无理而妙。白石论诗有四妙,其一是“理高妙”,即“碍而实通”,看似无理,实真有理,且自然而妙。痴语最见痴情,故妙。用女子之物,道女子之情,又妙。“别离滋味又今年。”“又”说明别离已非一次,只有体味过别离滋味的人,才能在临别之前,体会到即将来临的那种别离滋味。语意从李煜《相见欢》“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般滋味在心头”中化出。喃喃一语,辛酸何限。凄凉的情味,与美丽的容妆,自成鲜明对比,无限伤情,尽在其中。
下片从自己一面写对情人的劝慰。“杨柳夜寒犹自舞,鸳鸯风急不成眠”,词人说:你看那寒夜之杨柳,树欲静而风不止,柳枝参差飞舞,哪得片刻安宁?你看那水上之鸳鸯,固疾风劲吹也不得安眠。天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又何止你与我?“些儿闲事莫萦牵。”作者说:离别不会太久,重逢仍旧有期,你不要萦心牵怀,放心不下啊!大有“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豪情与潇洒。不曾想到,此一刻即为生离死别,“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后来才有“当时何时莫匆匆”(《浣溪沙》)的痛悔。鸳鸯风急不成眠,实为离别时不祥之语,实为后来重逢难期的不幸之预谶,白石合肥情遇,后来终成一生悲剧。
此词不用典实,不假藻饰,纯似口语,而具见性情。上片由女子之容妆写出女子之心声,笔笔都写出足不出户的古代女子之特征——用情专执。下片由风中之杨柳说到风中之鸳鸯,语语都见得饱读诗书的古代读书人特征——温文尔雅。女子只是顺情直说,读书人则言必用比兴。但他比兴用得好,以眼前景,喻心中情,又纯似口语。这纯似口语的艺术语言,源于词人“纯似友情”(夏承焘《合肥词事考》)的真诚爱心,是从词人性灵肺腑之中自然流出。白石爱情词的本原在于此,其价值亦在于此。
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
第一首以“金龟换酒”事为中心,追忆与贺知章的情谊。“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宁波府志》:“四明山发自天台,屹峙于郡治之坤隅,上有二百八十峰,绵亘明、越、台三州之境,为三十六洞天之一。”《会稽记》亦载:“县南有四明山,高峰迭云,连岫蔽日。”贺知章家于此,故自号“四明狂客”。“风流”二字,本陆象先语,《旧唐书》卷一九〇引陆氏语云:“贺兄言论倜傥,真可谓风流之士。吾与子弟离阔,都不思之,一日不见贺兄,则鄙吝生矣。”可见李白用“风流”二字,并非仅仅用以形容贺知章的言谈风姿,而且还带有无限的思念之情。始二句点明所忆之人,接下来回忆:“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此二句所言之事已见诗序。“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一言昔,一言今。“昔好杯中物”概括了贺知章一生的嗜好——酒。李白在写这两首诗之后,还有《重忆一首》诗云:“欲向江东去,定将谁举杯?稽山无贺老,却棹酒船回。”似乎李白与贺知章情谊的凝聚点就在于“酒”。而贺知章也的确是离不开酒的,前引杜甫《饮中八仙歌》也说明了这一点。“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金龟换酒”,可以说是李白与贺知章交往中最难以忘怀的一幕。这里的“换酒处”与下句的“却忆”是倒装句,本应为:“却忆金龟换酒处”,但诗人为了强调“金龟换酒”事,以突出贺知章那豪爽的性格和对友情的倾心,方作如此安排。今日对酒,诗人难免会想起昔日“长安一相见”的情形,也更不会忘记“金龟换酒”那令人惬意的一幕;尤其是当诗人在今与昔的反复对比与追忆中,其中也不排斥诗人自身的遭际,不能不倍加思念这位曾有知遇之恩的亡友,不能不泪盈满巾。
第二首从贺知章归乡后着笔,进一步抒发诗人内心的怀念与悲凄之情。“狂客归四明,山阴道士迎。”贺知章是“请为道士还乡里”,故云“道士迎。二句虽同为遥忆,但前句实写,后句虚拟。“归”、“迎”二字概括了贺知章还乡的整个过程,容量极大。“敕赐镜湖水,为君台沼荣。”贺知章归乡时,皇帝曾下诏,将镜湖剡川一曲赐于他,作为放生池。“为君台沼荣”,即为这一片池塘增添了荣耀和光彩。以上四句平平道来,似无深意,但它却很自然地把读者带回到了当初长安送别的场面,更令人不禁想起李白当时赠行的两首诗:“久辞荣禄遂初衣,曾向长生说息机。真诀自从茅氏得,恩波应阻洞庭归。”(《送贺监归四明应制》)“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送贺宾客归越》)完全是一种乐观的、恭贺的态度。对于贺知章来说,这种“辞荣禄”而“遂初衣”的结局,的确是功成身退、荣归乡里。而这正是李白所羡慕、所追求的。但诗人感情一转:“人亡余故宅,空有荷花生。”可以想象,如果贺知章还在世的话,此时二人的相聚,应该是怎样的情形。“荷花生”不仅点明了此行的季节,而且还带有无限的情韵,尤其是“空有”二字,更准确地传达出了诗人那深深的思念之情。睹物思人,对酒怀人,往事历历在目,然而“念此杳如梦,凄然伤我情”。如幻似梦般的往事,空余故宅的现实,不仅有睹物思人、对酒怀人之念,也更有萧条异代、物是人非之感,这一切,不能不令人落泪沾巾、凄然伤情。
这两首诗在艺术上主要采用了今昔对比的手法,随着镜头的一再转换,展现出诗人抚今追昔、感慨万千的心绪。第一首前四句着重对昔日的追忆,但后四句却是在今——昔、今——昔的反复重迭之中,来加强感情的抒发。第二首前四句言昔,后四句言今,同样是在对比之中展示出诗人那极不平静的心绪。这一手法的运用,无疑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明代诗论家陆时雍本着“绝去形容,独标真素”(《诗镜总论》)的论诗宗旨,对唐代五言古诗,包括杜甫在内,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而唯独李白颇得赞许。他在《诗镜总论》中说:“观五言古于唐,此犹求二代之瑚琏于汉世也。古人情深,而唐以意索之,一不得也;古人象远,而唐以景逼之,二不得也;古人法变,而唐以格律之,三不得也;古人色真,而唐以巧绘之,四不得也;古人貌厚,而唐以姣饰之,五不得也;古人气凝,而唐以佻乘之,六不得也;古人言简,而唐以好尽之,七不得也;古人作用盘礴,而唐以径出之,八不得也。虽以子美雄材,亦踣踬于此而不得进矣。庶几者其太白乎?意远寄而不迫,体安雅而不烦,言简要而有归,局卷舒而自得。离合变化,有阮籍之遗踪;寄托深长,有汉魏之委致。”陆氏的见解未免过于偏激,但李白的《对酒忆贺监》这一类诗,的确具有上述特征,从而带有“绝去旧形容,独标真素”的显著特点。首先,当时律诗已相当成熟,但李白却仍采用古诗的形式,这正是为了更贴切地表现他那种朴素、纯真而又自然的情感,诗歌的本身,已说明了这一点。其次,从这两首诗中可以看出,诗人不事雕凿,毫无惊人之句,一切平平道来,然而其中蕴含的情韵和诗人内心的凄楚,却十分深沉饱满。这大概就是陆时雍所说的“深情浅趣,深则情,浅则趣”(《诗镜总论》)的道理。从诗歌审美角度来说,这也正是李白所说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准则。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