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是苏轼在去往新城途中,对秀丽明媚的春光,繁忙的春耕景象的描绘。第一首诗主要写景,景中含情。第二首着重抒情,情中有景。
清晨,诗人准备启程了。东风多情,雨声有意。为了诗人旅途顺利,和煦的东风赶来送行,吹散了阴云;淅沥的雨声及时收敛,天空放晴。“檐间积雨”,说明这场春雨下了多日,正当诗人“欲山行”之际,东风吹来,雨过天晴,诗人心中的阴影也一扫而光,所以他要把东风视为通达人情的老朋友一般了。出远门首先要看天色,既然天公作美,那就决定了旅途中的愉悦心情。出得门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迷人的晨景:白色的雾霭笼罩着高高的山顶,仿佛山峰戴了一顶白丝绵制的头巾;一轮朝阳正冉冉升起,远远望去,仿佛树梢上挂着一面又圆又亮的铜钲。穿山越岭,再往前行,一路上更是春光明媚、春意盎然。鲜艳的桃花,矮矮的竹篱,袅娜的垂柳,清澈的小溪,再加上那正在田地里忙于春耕的农民,有物有人,有动有静,有红有绿,构成了一幅画面生动、色调和谐的农家春景图。雨后的山村景色如此清新秀丽,使得诗人出发时的愉悦心情有增无减。因此,从他眼中看到的景物都带上了主观色彩,充满了欢乐和生意。野桃会“含笑”点头,“溪柳”会摇摆起舞,十分快活自在。而诗人想象中的“西崦人家”更是其乐无比: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田间小憩,妇童饷耕;春种秋收,自食其力,不异桃源佳境。这些景致和人物的描写是作者当时欢乐心情的反映,也表现了他厌恶俗务、热爱自然的情趣。
第二首继写山行时的感慨,及将至新城时问路的情形,与第一首词意衔接。行进在这崎岖漫长的山路上,诗人联想到人生的旅途同样是这样崎岖而漫长。有山重水复,也有柳暗花明;有阴风惨雨,也有雨过天晴。诗人不知不觉中放松了缰绳,任马儿沿着潺潺的山溪缓缓前行。马背上的诗人低头陷入了沉思。三、四两句颇见性情,很有特色,脍炙人口。“散材”、“疲马”,都是作者自况。作者是因为在激烈的新、旧党争中,在朝廷无法立脚,才请求外调到杭州任地方官的。“散材”,是作者自喻为无用之才。“搜林斧”,喻指新、旧党争的党祸。即使任官在外,作者也在担心随时可能飞来的横祸降临,即便是无用之材,也畏见那搜林的利斧。作者对政治斗争、官场角逐感到厌倦,就像那久在沙场冲锋陷阵的战马,早已疲惫不堪,很想听到鸣金收兵的休息讯号。所以,作者对自己此时这样悠然自在的生活感到惬意。他在饱览山光水色之余,想到了前几日霏霏春雨给茶农带来的喜悦,想到了为官清正的友人新城县令晁端友。临近新城,沉思之余,急切间却迷了路。诗的最末两句,就写诗人向田园中农夫问路的情形,同时也暗用《论语·微子》的典故:两位隐士长沮、桀溺祸耦而耕,孔子命子路向他们问路,二人回答说:“滔滔者,夭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避人之士也,岂若从避世之士哉?”诗人以此喻归隐之意。
两首诗以时间先后为序,依原韵自和,描绘“道中”所见所闻所感,格律纯熟,自然贴切,功力深厚。尤其是第一首“野桃”、“溪柳”一联倍受后人激赏,汪师韩以为是“铸语神来之笔,“常人得之便足以名世”(《苏诗选评笺释》卷二)。其实不仅此联,即如“絮帽”“铜钲”之比拟恰切,“散材”、“疲马”之颇见性情,也是诗中妙对。
该篇诗人用周公赤心为国,竭忠尽智辅佐周武王周成王,结果仍遭流言毁谤,并被周成王所疑的历史故事,感叹自己尽心王室,志欲为国立功,不但心愿未遂,反而遭受种种打击迫害的不幸与无奈。诗人客观地吟咏历史,实际上是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垒块,万千感慨充溢其间。
该诗起句由《论语·子路》中的“为君难,为臣不易”化用而出,引出诗人“怨”的真实内涵是:“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是全篇诗眼之所在。
接着,诗人用“周公佐成王”至“成王乃哀叹”十四句诗,通过具体的历史事实表述诗眼,或者说运用历史事实,即通常说的例证法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天威不可干”的“干”,是冒犯之意。这句是诗人对“皇灵大动变”一事的直抒胸臆的评论:识忠奸颠倒易,教天理违物难。本来,“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成王所疑,周公见毁与皇灵动变,其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人事与天道的偶然巧合,却引出了天地人物之间的深刻哲理:易识浮生理,难教一物违。成王昏庸固然可恶,然而“公旦事既显,成王乃哀叹”,他能知错认错仍有可取之处,暗讽曹汉集团的当政者竟不及成王。
结尾“吾欲竟此曲”四句,又是诗的精彩之处:“竟”,终也。“悲且长”,意思是悲而情长,表示有倾诉不尽之意。本来,这四句是乐府歌辞中的套语,特别是“今日乐相乐”一句,汉乐府《艳歌何尝行》也有此句。无巧不成书,诗人在写作此诗结篇时,正遇魏明帝曹叡召见,君臣燕享时即景所见,而“别后莫相忘”既似恳求又似讽刺,冀希明帝不要在分手之后又把诗人撇在脑后。在貌似轻松的字句中蕴涵着深沉痛楚的矛盾心理,从而使这首咏史政治诗一下子明显地注入了诗人主观的爱和怨,颇有“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之感。
该诗的前四句,“难”、“患”、“刊”押韵,后十二句,“言”、“连”、“寒”、“干”、“端”、“叹”等押韵,声调和谐,韵节响亮,从此诗中,曹植对于五言诗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可见一斑。
《诗经·周颂》所载《大武》乐章歌诗六首,它们反映的是周朝初年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在叙事上具有纪实性和连续性。六首都有相应的歌舞形态,其首尾系序幕和谢幕,主体部分是中间四段。
《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周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周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大武》六成对应六诗,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及《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记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则可确定四篇,另两篇,王国维认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并且认为它当是《大武》六成的歌诗,说:“《酌》《桓》《赉》《般》四篇,次在《颂》末,又皆取诗之义以名篇,前三篇既为《武》(指《大武》乐舞,非《周颂》中之《武》篇)诗,则后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则《毛诗》与楚乐歌不同,楚以《赉》为第三,《桓》为第六,毛则六篇分居三处,其次则《夙夜》(王氏认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赉》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与《乐记》所纪舞次相合。……《般》云:‘於皇时周,陟其高山。’则与‘六成复缀以崇’(《乐记》中语)之事相合,是毛诗次第与《乐记》同,恐是周初旧第,胜楚乐歌之次第(《左传》所引《大武》之次第)远矣。”(《周大武乐章考》)但高亨认为王氏之见过于相信毛诗篇次,他确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诗,指出从诗中所述,表明“周朝广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当时的边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显是中国统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国后的景象”,既然“诗的内容和《大武》舞第四场所象征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场所唱,是《大武》诗的第四章,也是很明显的”(《周代大武乐考释》)。
《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现周公东征平乱、至于江南的事迹的。作为《大武》四成的歌诗,《周颂·般》和《周颂·武》一样,是四言七句,语言虽然非常简练,但是用了“高”“乔”“敷”“裒”等表示空间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体现空间感的山峰河流来实化这种象征、隐喻周室伟大的空间之大,便具有一种雄浑的气魄,体现了圣王天下一统的恢宏之势。
起首一句“於皇时周”,就是在赞叹周朝。因为周代既是第一个以“华夏”自称的朝代,对中国文化影响深远,又是孔子所终身向往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礼乐之邦的完美典范,因而,后世在读到和用到这些含有“周”字的古文时,就可以直接将周王朝代入为是属于中华民族共有的国度风范。
“陟其高山”,登上了高山。巡视四海,自然要登山临水,祭拜天地。置身高岗,看到的是“嶞山乔岳,允犹翕河”。这两句形容的场景是:俯瞰群山,仰望岳峰,眺望百川,汇于一脉,俯仰天地之间,山河尽收眼底。这是属于王者的格局,这是巡视河岳的眼界,这是颂诗吐纳的气势。
正因为有了这俯仰之间气势如虹的胸襟与豪情,所以才有最后的升华之句:“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这是在说明天下的归心与时局的顺遂,也是说国家的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周颂·般》作为《周颂》诗里的最后一篇,虽短小精悍,却气韵冲天,势比山海。
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