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这首词写女子的相思离别之情,是一首伤春怀人之词,写得清新可喜,文意流畅。
上片直吐衷肠。首二句写睹物思人,别后余香犹在,红豆长系,以表不忘。“罗带惹香,犹系别时红豆。”罗带引来芳香,还系着相别时所赠的红豆。罗带和红豆都是象征爱情的信物,这里暗示着一对恋人的离别和相思,写得直截了当而又含蓄有味。末三句写相思之情,“泪痕新”写别情深切,“金缕旧”写别时长久,“断离肠”写相思痛苦。泪痕日日流,所以“新”;金缕花饰已无心收拾,所以“旧”;离别之情痛苦,所以断。这一“新”一“旧”,又暗示离别之久,相忆之深,再加上“断离肠”三字,更有分量。
此词一反先写景后抒情的通例,上片可以说是直赋别情,下片却转入景语,写眼前景,以景托情。“一双娇燕语雕梁,还是去年时节”,既是对往年此时两情融洽的怀恋,又是眼前景色的实录,暗喻着自己的孤寂;犹言双燕呢喃依旧,而人却天各一方。“还是”二字,影射着物是人非之意。于是引起词中人更深的回忆:“绿阴浓,芳草歇,柳花狂。”这是一派暮春的景象,其中的情绪似乎更加迷茫了。尽管这里不直接赋写离别之事,而将别恨寄寓在这“草歇花狂”中,由景物兴发的忆别情味很浓,达到言虽尽而意无穷的效果。
此词具有词旨哀怨,色泽朦胧,语言精妙,意境深沉的特点。“绿阴浓,芳草歇,柳花狂”,是含有复杂情事的景语,用在全词的结尾,尤觉隽永。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李白的七绝《望庐山瀑布水》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登庐山五老峰》也是一首吟咏庐山美景的佳作,描写庐山的另一个风景点——五老峰。
首句就是“庐山东南五老峰”,开门见山,紧扣诗题,交待了五老峰的地理位置,点明是在庐山的东南面。然而,第二句就出奇了。人们都说五老峰形似五老人,而在李白的眼里,阳光照射下的五老峰,金碧辉煌,就如同盛开着的金色芙蓉花一般。而这种山势形状,原本是天工造化,自然形成的,但李白却偏偏说它是由青山削成的。这一“削”字下得极妙,它不仅相当生动地刻画出了五老峰的险峻陡直,同时也表明诗人是由下往上仰视五老峰的。
庐山南邻九江,如登上庐山小天池等景点向南远眺,就可望见九江、长江一带的秀丽景色。而五老峰本身就在庐山的东南面,靠得更近,也就更容易看清楚。原本是九江风光全在山下,尽收眼底之意,却被诗人说成“可揽结”,似乎可以随手采取到一样。所以这“揽结”二字又显得出奇了。倘若五老峰离九江不近,被其它山峰所挡,如果它不陡直,而是平坡斜面,也就无所谓“揽结”了。因此,首句所交待的“东南”方向和地理位置,次句以“削”摹写五老峰的陡直山势,是为伏笔一样,与此句的“揽结”完全照应了起来。
五老峰地处庐山的东南面,风光优美,山势又如此险峻,九江的秀丽风光又可尽收眼底,山上又有着白云青松,这一切都触动了诗人的出世思想,使他不忍离去,故而说:“吾将此地巢云松。”后来,李白果然在五老峰的青松白云之中隐居了一段时间。这首诗既反映了诗人对五老峰风光的热爱,同时也反映了诗人的出世思想。而这出世的思想则全是由末句告诉读者的,前面的三句全成了一种铺写。如果说次句是诗人由下往上仰视,那么第三句则是由上往下俯视,这一上一下,一仰一俯,正是写法上的变换,从而将五老峰的山色特点也都写活了。其中“削”、“揽结”等字词的运用,不乏想象和夸张的趣味,体现了李白诗歌一贯所具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