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是一首在东汉末年动荡岁月中的相思乱离之歌。尽管在流传过程中失去了作者的名字,但“情真、景真、事真、意真”(陈绎《诗谱》),读之使人悲感无端,反复低徊,为女主人公真挚痛苦的爱情呼唤所感动。
诗歌开始写道:“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重行行”即行了又行,走个不停。“生别离”就是活生生地分离。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你走啊走啊老是不停的走,就这样活生生地分开了你和我。 这里,诗歌连续用了四个“行”字,不但表现了行走很远,而且也表现出了行走很久,即指空间很远,也指时间很久。叠词手法的运用,在后来的李清照词作中,发挥到了极致。可以说,叠词的运用,在诗歌中,给人以复沓的音律美,也给人以沉重的压抑感。接着的“与君生别离” “君”指女主人公的丈夫,即远行未归的游子。这一句是思妇对丈夫远行时的回忆,也是此时此刻相思之情表现。开头两句是全诗的诗眼,并起到总领下文的作用。
接着写道:“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天一涯”即天一方。意思是两人各在天的一方,相距遥远的,当然见面就难。“去”即离开。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从此你我之间相距千万里,我在天这头你就在天那头。这也暗示了“行行重行行”的含义。“各在天一涯”,也就是说,相隔万里,思妇以君行处为天涯,而游子离家万里,以故乡与思妇为天涯。
是的,现在“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而且“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这里,紧承上句而来。“阻”指路途坎坷曲折。“长”即路途遥远。“阻且长”即艰险而且遥远。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路途那样艰险又那样遥远,相见不可知道是什么时候? 从当时的背景看,战争频仍,社会动乱,加上交通不便,生离犹如死别,当然也就相见无期。
接着写道:“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胡马”泛指北方的马,古时称北方少数民族为胡。“越鸟”指南方的鸟。“越”指南方百越。这两句是思妇对游子说的,人应该有恋乡之情。你看,胡马南来后仍依恋于北风,越鸟北飞后仍筑巢于南向的树枝。鸟兽尚眷恋故土,何况人呢?思妇自然希望游子想到故乡,想到在家的父母、妻儿。
人是有情怀之物,思妇在家中,对游子的思念是越来越强烈,诗中就写道:“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缓”即宽松。意思是说,分离的时间一天天过去,时间久了,我的衣带一天天也愈来愈松了。这是在告诉游子,因为我对你的思念也来越强烈,我日渐消瘦,衣带宽松。这与柳永的《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中“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可以看出,诗歌写得很是形象,意义也是很明白的。这“衣带日已缓”是思妇心灵上无声的呼唤,也是思妇心中愁苦的表现。
如果稍稍留意,至此,诗中已出现了两次“相去”。第一次与“万余里”组合,指两地相距之远;第二次与“日已远”组合,指夫妻别离时间之长。相隔万里,日复一日,是忘记了当初旦旦誓约,还是为他乡女子所迷惑,正如浮云遮住了白日,使明净的心灵蒙上了一片云翳。“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这使女主人公忽然陷入深深的苦痛和彷惶之中。诗人通过由思念引起的猜测疑虑心理“反言之”,思妇的相思之情才愈显刻骨,愈显深婉、含蓄,意味不尽。
猜测、怀疑,当然毫无结果;极度相思,只能使形容枯槁。这就是“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老”,并非实指年龄,而指消瘦的体貌和忧伤的心情,是说心身憔悴,有似衰老而已。“晚”,指行人未归,岁月已晚,表明春秋忽代谢,相思又一年,暗喻女主人公青春易逝,坐愁红颜老的迟暮之感。
坐愁相思了无益,与其憔悴自弃,不如努力加餐,保重身体,留得青春容光,以待来日相会。故诗最后说:“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至此,诗人以期待和聊以自慰的口吻,结束了她相思离乱的歌唱。
诗中淳朴清新的民歌风格,内在节奏上重叠反复的形式,同一相思别离用或显、或寓、或直、或曲、或托物比兴的方法层层深入,“若秀才对朋友说家常话”式单纯优美的语言,正是这首诗具有永恒艺术魅力的所在。而首叙初别之情——次叙路远会难——再叙相思之苦——末以宽慰期待作结。离合奇正,现转换变化之妙。不迫不露、句意平远的艺术风格,表现出东方女性热恋相思的心理特点。
《庄子》《列子》二书中都记有这样两个有趣而发人深省的故事。一说,列御寇为伯昬(昏的异体字)无人射,列子技艺精湛,手平如砥,甚至能放一杯水在肘上,箭方去而未至靶,杯水又重新落到肘上。然而伯昬无人说“是射之射,非不射之射也”。于是他“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背逡巡,足二分垂于外”,列子惊怖,伏地汗流至踵。伯昬无人就说:“那些与天道同一的至人,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现在你害怕得直瞬眼睛,可见你内心未明自然之理,不够充实啊。”另一则故事说孔子观乎吕梁,悬瀑三十仞,流沫三十里,连鼋黾鱼鼈之属都不敢过,然而却有一个男子在其中戏水,孔子以为他想自杀,命弟子去岸边救他,那人却上了岸,披发而歌,游于塘下。孔子问他:“游泳有“道”没有?”那人回答:“并无所谓道。只因从小生长于水边,所以能安于水。唯因顺从水之道而无我见存在,所以下水就能不知其然而然,与水化为一体。”这两个故事,曾被历代诗人无数次地运用过,但是却很少见有人能像谢灵运《富春渚》诗这样,用得如此灵活而贴切。
别过了始宁故宅,灵运又浮舟西南行,进入桐庐富阳县境的富春江。富春江有两个特色,一是清,二是险。梁吴均《与宋元思书》曾状其景:“水皆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急湍甚箭,猛浪若奔。夹岸高山,皆生寒树,负势竞上,互相轩邈,争高直指,千百成峰。”正写出了这两方面的特色。山水是自然形态的东西,而以之入诗文,则不可避免地染上作者的主观色调。既清且险的富春山水,在卓荦不羁的吴均眼中合成了自由竞荣,勃勃生气的清奇,所谓“奇山异水,天下独绝”。在游子羁旅的孟浩然笔下则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一片清怨;然而在刚为险恶的政治风浪抛掷出来,恃才傲物,一肚子不合时宜的谢客眼中,则是另一番景象。
夜中,诗人渡过了富春东三十里的渔潭浦,清晨舟抵富阳城外。六七十里外的定山、赤亭山是富春名胜,但诗人并不往游,只是向峰顶那缅渺的云雾远远一望,又匆匆驶去。起四句连下“宵济”,“旦及”、“无淹薄”三字,可见富春秀色,此时对意兴索寞的诗人来说并引不起多大兴趣,而远山上那萦青际白的云雾,似乎正象征着他不绝无尽的愁绪。忽然水势突变,逆流而上,惊浪急湍撞击着去舟;而崖岸曲折,参差凹凸,更处处阻遏着行程。这景象真是惊心动魄,诗人自己也不知如何飘过了这一段险泷,不禁深自庆幸:尽管自己并没有伯昬无人那种履险若夷的定力,却竟然如吕梁男子般惊险地闯过了这难关。待得惊魂稍停,他倒是悟出了一条至理。《易·习卦》:“水洊至习坎”,《艮卦》又说“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艮其止,止其所止”。意思是,虽有重险悬绝,而水仍相继而至,这是因为水性已习惯了山坎的缘故。艮即止义,两山相重,正象征着止息之义,君子当因此而引起思索,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不要越过了自己的本位。《易》象正揭示了刚才经历凶险一举的内在含义。如果自己真能像伯昬无人与吕梁丈夫一样,内心元气充实,与自然合一,完全忘掉物我、利害、险夷之间的差别,顺乎自然之理,使行动与之不期而合,那么虽然多历风险,也可达到履险若常的境地。推而广之,生活亦正同于行舟,也当顺应自然之理,那么对不久前经历的仕途风波正不必如此耿耿于怀,怨天尤人。自己平生之志本在幽栖养生,二纪之前只因意志薄弱而出山,从此就困顿于世俗之事。希求为入仕干禄已过久了,直至今天总算有了机会实现对友朋许下的远游轻举的诺言。想到这里,诗人感到蛰伏已久为世事蒙蔽的宿愿渐渐得到了舒展生发,顿时眼前的万事就如枯叶朽枝般零落不足道了。思念及此,诗人感到胸怀开张,心地光明,就如庄子所说的神明虚空无所怀的神人一样,忘掉了自身存在而任物推移。从此就只要如那蛰伏以存身的龙蛇,以屈而求伸的尺蠖那样与世委蛇,善养天年就是了。
经过了富春渚后,谢客其实没有真能如诗中所说那样达到超人的境界。甚至就在浮江之际,他恐怕也未曾真正获得心理上的平衡。诗中所言,充其量,也只是即景生想,从理念的观照中得到一种感情的宣泄,这在谢诗其他各篇中不难看到。然而就作诗时一刹那间的感触而言,他却确实达到了情景理的圆融无碍。
全诗实分三个层次,前六句纪行写景;“平生”以下的最后八句是对自身人生道路的检讨与悟参。二者之间本不相涉,但却因中间四句的四个典故而连成了一体,这四个典,尤其是前面《庄》《列》二典用得十分巧妙。舟行富春山水际,而伯昬一典为山、吕梁一典为水,联想十分自然,且同用《庄》《列》更十分工致。山,水之典甚多,不用其它,而偏用这两个,则是因它们既在形象上深切富春山水的凶险,又暗蕴所以能履险若夷的理念。这个理念在诗中是用“亮乏”、“险过”的形式反说的,更切当时诗人的实感。由反到正,则再接用《易经》中一水一山两典,从而顺理顺章地引出了以下对生活历程的检讨。诗歌用典,从诗骚起即有,建安以后更渐成风气,但是用得典雅、精严,炉锤工致,成为作诗一大法门,却不能不说自大谢始,当然由此也带来了谢诗有时稍嫌晦涩之病。得失二方面在此诗中都反映得甚典型。这又是陶、谢诗风的一大区别。
该诗首联叙述下天竺寺与中天竺寺的历史关系;颔联与颈联描述禅师修行之处的风景;尾联阐述禅师的平常道行,随缘真心。全诗浑然天成,禅韵缭绕。
首联写禅寺缘起。一寺分为两寺,而两山相近,进了此山,也就等于进了彼山。
颔联接着细写两寺、两山方位关系,写东西南北相连相近,从流动的云、水写起,正是最好不过,而妙语如珠,一气读来,也恰如行云流水。
颈联仍写两寺关系,而“前台”“后台”“钟声”,已带出第七句“行道处”。前已写尽南北东西,接着又写前后上下,圆转玲珑,无所不到,读来应接不暇。句式与首联固是不同,与颔联也是同中有异,并不犯复,而写花则从后视前,写声则从上到下,丝毫不乱。这六句诗,对仗工整,连续使用叠字,诗味回环。东西南北前后上下,顿拓无限空间,生出十方无界的超然感觉。尤其是颔联与颈联,包含了方位只是相对成立的观点。东涧水流,从更东边来看,就是西涧水。南北山云,前后台花,上下界钟,皆是此意。
尾联归结到禅师身上,佛经中本有天女散花的典故,“天香桂子”,正合身份。尾联要收束全篇,不宜再用对句,而末尾“纷纷”又用叠字,则眼前仍是一片缤纷景象,诗虽至此而尽,余韵却悠然不绝。
这首诗通过对两座天竺寺的历史关系、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的描写,以及诗人想象的“天香桂子落纷纷”,表达了诗人对韬光禅师仰慕、钦佩之情。全诗之创格在于章法奇特。诗的前三联,单句为句中对,合句为流水对,即前六句在相同的位置用同字,一句之中前后相对,两句之间上下相对,如珠走玉盘,铿然和鸣,笔势飘逸,流动自然,显示了圆熟的技巧。该诗音节紧凑而活泼,意致连绵而流丽,构思巧妙,语若连珠,有山歌风调,是七律之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