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数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红毛国¹,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²请³赐⁴一毡(zhān)地足⁵矣。帅思一毡所容⁶无几⁷,许之⁸。其人置毡岸上,但⁹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¹⁰登¹¹,顷(qǐng)刻¹²毡大亩许¹³,已数百人矣。短刃(rèn)¹⁴并¹⁵发¹⁶,出于不意¹⁷,被掠(lüè)¹⁸数里而去¹⁹。
译文:红毛国,过去许诺与中国互通贸易。边防的元帅见他们来的人太多,就不准许他们登岸。红毛国的人再三请求说:“只要赐给我们一块毛毡那么大的地方就足够了。”元帅想,一块毛毡能容纳的人没有几个,就答应了。红毛国的人就把毛毡放到岸上,仅能容纳两个人;他们把毛毡拉扯一下,就能容纳四五人;他们一边拉扯毛毡一边从船上登陆,顷刻之间,毛毡大到一亩多,已能容纳数百人了。这些红毛国人一齐抽出短刀,由于出其不意,被他们劫掠了好几里的地方才离去。
注释:¹红毛国:明、清时有些人称英国、荷兰国为“红毛国”。据《明史·和兰传》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万历中,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迄崇帧朝,先后侵扰澎湖、漳州、 台湾、广州等地,强求通商,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不许贸易;惟台湾 一地,荷兰人以武力据守,始终不去。清顺治间,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首请开海禁以通市,清廷许之,乃通贸易。本篇所记,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时、地未详。²固: 坚持。³请: 请求。⁴赐:赐予。⁵足:足够。⁶容:容纳。⁷无几: 没多少。⁸许之:允许。⁹但:只。¹⁰且……且……:一边……一边……。¹¹登:登上。¹²顷刻:片刻。¹³许:左右。¹⁴刃:刀。¹⁵并:一起。¹⁶发:发射。¹⁷意:思想,意料。¹⁸掠:掠夺。¹⁹去: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