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出自
《汉书》
解释:实行礼治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将它禁止,而实行法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去制止。
赏析:此句对礼、法的议论很精辟,作者认为“礼”是防患于未然,“法”是严惩于已然,二者互为表里,都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任何一方都不可偏废。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
班固编撰,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