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把剑柄交给别人。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
引语本《汉书·梅福传》:“倒持泰阿,授楚其柄。”
《三国志·魏志·王粲传》:“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
《北史·裴侠传》:“宇文泰为三军所推,居百二之地,所谓己操干戈,寧肯授人以柄,虽欲抚之,恐是‘据於蒺蔾’也。”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如喜其便捷,委以耳目腹心,未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者。”
《小说月报》1981年第1期:“当初你自己有许多授人以柄的毛病。”
将权柄授予他人。
如:「他这样内举不避亲,岂不是授人以柄?」
【解释】把剑柄交给别人。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
【出处】东汉 班固《汉书 梅福传》:“倒持泰阿,授楚其柄。”
【示例】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中册:“都是你!信口开河,讲什么妒律,以至于授人以柄!”
【近义词】遗人口实、授柄于人、倒持泰阿
【语法】授人以柄动宾式;作谓语;含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