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
(1) 上天成全的婚姻,用来祝颂婚姻美满
⒈ 本谓文王娶大姒为上天所赐。因用作称颂婚姻美满之词。
引《诗·大雅·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毛传:“合,配也。”
明朱鼎《玉镜台记·下镜》:“以表妹之貌,配温嶠之才,真为天作之合。”
《儿女英雄传》第十二回:“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好姻缘。”
老舍《四世同堂》五五:“他觉得这个婚姻实在是天作之合,不可错过。”
婚姻是天意撮合的。多用为新婚贺词。《诗经.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儿女英雄传.第一二回》:「那张姑娘方才听你说来,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姻缘。」后指自然形成的伙伴。《儒林外史.第七回》:「年长兄,我同你是天作之合,不比寻常同年弟兄。」
【解释】上天做主成全的男女结合。形容婚姻美满称心。也可用来指自然形成的聚合或天然的搭配的亲密关系。
【出处】《诗经 大雅 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示例】年长兄,我同你是“天作之合”,不比寻常同年弟兄。(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
【近义词】美满良缘、终身大事
【反义词】仇人相见、狭路相逢
【语法】天作之合偏正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祝人婚姻美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