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1) 胆敢于夜间公然持火照明,携带器仗,入室抢劫。形容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毫无顾忌
⒈ 打着火把,拿着武器,公开活动。多指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做坏事。
引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窰居住,做些本分生涯,何曾明火执仗,无非赤手求财。”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九回:“有一夜,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抢了好几千银子的东西;临走还放了一把火,亏得救得快,没有烧着。”
柯岩《我的爷爷》诗:“爷爷说:‘嗯,明火执仗,来势汹汹,这哪里是什么派性,这是要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明火,点著明亮的火把。执仗,拿著武器。明火执仗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的做坏事。明.无名氏《临潼斗宝.楔子》:「我是首将来皮豹,善晓六韬知三略,明火持杖打劫人,随著展雄做强盗。」《红楼梦.第一一一回》:「营官著急道:『并非明火执杖,怎算是盗?』」也作「明火持杖」。
【解释】明:用为动词;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兵器。形容公开劫掠;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
【出处】元 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窑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执仗 ,无非赤手求财。”
【示例】有一夜,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29回
【近义词】明目张胆、明火执杖、肆无忌惮
【反义词】鬼鬼祟祟、偷偷摸摸
【语法】明火执仗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