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
(1) 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
(2) 免除官阶或官职
⒈ 免除官职。
引唐刘禹锡《谢窦相公启》:“昨蒙罢免,其守丘园。”
《旧唐书·睿宗纪》:“先是, 中宗时官爵渝滥,因依妃、主墨敕而授官者,谓之斜封,至是并令罢免。”
明张居正《遵谕自陈不职疏》:“愚臣为不职之尤,特赐罢免,以儆旷瘝,别求贤哲。”
廖仲恺《三大民权》:“这一试真利害, 北京根深蒂固的几个大官也就罢免了,政府对于欧洲和会的约也不敢签了。”
⒉ 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
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公民对民选的议员或行政官员,在其法定任期未满前,用投票方式使其去职,称为「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