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告人
(1) 不能告诉别人,多用以形容邪恶的目的等
⒈ 无法或不能告诉别人。多指难言之隐。有时含贬义。
引清王无生《论小说与改变社会之关系》:“著诸书者,其人皆深极哀苦,有不可告人之隐,乃以委曲譬喻出之。”
毛泽东《评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和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国民党人起初大嚷‘先亚后欧论’,后来又嚷‘ 欧亚平分论’,就是为了这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碧野《没有花的春天》第四章:“她被一种不可告人的痛苦压抑得心头剧痛。”
【解释】不能告诉别人。多指见不得人的不光明、不正当的用心或行径。
【出处】清 陈梦雷《闲止书堂集钞》:“其于不可告人之隐,犹未忍宣之于众也。”
【示例】著诸书者,其人皆深极哀苦,有不可告人之隐,乃以委曲譬喻出之。(清 王无生《论小说与改变社会之关系》)
【近义词】心怀叵测、讳莫如深、别有用心
【反义词】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推心置腹
【语法】不可告人偏正式;作定语;形容居心叵测不敢告诉别人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