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官司
(1) 指用文字进行的论战
⒈ 指书面上的争辩。
引鲁迅《华盖集续编·不是信》:“大约是因为‘本来已经说不胜说’,或者在矫正‘打笔墨官司的时候,谁写得多,骂得下流,捏造得新奇就是谁的理由大’的恶习之故罢。”
马南邨《燕山夜话·昭君无怨》:“如果我们陷到那些材料中去,必然引起无谓的纠纷,打不尽的笔墨官司,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并没有帮助。”
萧乾《一本褪色的相册·<鱼饵·论坛·阵地>》:“并且攻击进步的文艺界说,‘与他接近的人们,不知应该怎样爱护这样一个人,给他许多不必要的刺激和兴奋,怂恿一个需要休养的人,用很大的精神打无谓的笔墨官司’等等。”
以文字作书面上的争辩。
【解释】笔墨:文字;官司:诉讼。写状子起诉。指书面上的辩论。
【出处】清 许叶芬《红楼梦辨》:“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非仅为懵懂辈饶舌,打无谓笔墨官司也。”
【示例】雍正、乾隆都自负才辩,喜欢跟臣下打笔墨官司,御笔上谕动辄数百言。(《玉座珠帘》上册)
【近义词】笔枪纸弹、笔诛墨伐
【反义词】刀兵相见
【语法】笔墨官司偏正式;作谓语;比喻用文字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