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璐疏三案

  元璐,号鸿宝,浙江上虞人。天启二年进士,授庶吉士,历侍读学士。时阁臣魏广微媚魏忠贤,欲掩释杨琏二十四大罪疏,纂三朝要典,以梃击、红丸、移宫三案成书。元璐疏:公议自存,私书当毁。上之。四月疏曰:臣观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哄于清流,而三朝要典,成于逆竖。其议不可不兼行,而其书不可不速毁。何也。盖主梃击者,力护东宫;争梃击者,计安神祖。主红丸者,仗义之言;争红丸者,原心之论。主移宫者,弭变于几先;争移宫者,持平于事后。六者各有其是,未可偏非。此一局也。既而杨涟二十四罪之疏出,魏广微此辈门户之说兴,于是逆珰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又借三案,而三案之面目全非。故凡推慈归孝于先皇,犹夫颂德称功于义父,又一局也。网巳密而犹疑有遣鳞,势极重而或忧其翻局。于是崔、魏两奸乃始创立私编标题要典,以之批根今日,则众正之党碑,以之免死他年。即上公之铁券,又一局也。由此而观,三案者,天下之公议;要典者,魏氏之私书。三案自三案,要典自要典,翻即纷嚣,改亦多事。惟有毁之而已。上从之,诏毁三朝要典。

  附记:华琪芳,字方侯,号末齎,无锡人。天启乙丑会元。廷试第二人。思庙立,罢归,每叹曰:吾不纂修三朝要典,今相矣,盖自悔也。吁!失足一时,遗恨千古,可不慎欤。

《明季北略》是由计六奇编写的书籍。记载明万历至崇祯时期北方地区史实的史书。清初无锡计六奇(1622~?)撰。六奇字用宾,号天节子,别号九峰居士,江苏无锡人。全书共二十四卷,起自明万历二十三(1595)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兴起东北,止于明崇祯十七(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分年记事,于崇祯一朝尤详。李自成入京后史事,几乎按日排比。每年之中,又以纪事本末体逐事标立名目,取材广泛,记事有序。  本书成书于康熙初年,上距明亡为时不久,史事大多无误,但也有传闻、迷信不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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