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为奇
(1) 不值得惊奇
⒈ 不值得奇怪。
引朱自清《航船中的文明》:“至于尖锐的语音,那是少年的妇女所常有的,倒也不足为奇。”
孙犁《秀露集·关于<铁木前传>的通讯》:“其实,作家表现自己,这是不足为奇的,贤者也不免的。”
峻青《秋色赋·乡音》:“对于一个离家多年的人来说,认不出同村的年轻人,那是不足为奇的。”
习以为常,不感到奇怪。如:「这种事情早就听多了,当然不足为奇。」也作「不足为怪」。
【解释】不足:不值得。不值得认为奇怪。多指某种事物或现象很平常;没有新奇之处。也作“不足为怪”。
【出处】宋 毕仲游《祭范德孺文》:“人乐其大而忘其私,不然则公不足为奇。”
【示例】这些都是小事情,不足为奇,不过偶然想到,举例而已。(《鲁迅书信集 致李霁野》)
【近义词】家常便饭、司空见惯、比比皆是、屡见不鲜、习以为常、多如牛毛、数见不鲜、层见迭出、无独有偶、层出不穷、平淡无奇
【反义词】大惊小怪、千奇百怪、异乎寻常、少见多怪、难能可贵、闻所未闻、数一数二、神乎其神、独一无二
【语法】不足为奇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形容事情等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