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弃义
(1) 背:违背;弃:丢弃。指不守信用,不讲道义。也作“弃信忘义”
⒈ 亦作“背义负信”。
引语本《北史·周纪下·高祖武帝》:“背惠怒隣,弃信忘义。”
毛泽东《关于反法西斯的国际统一战线》:“德国法西斯统治者已于六月二十二日进攻苏联,此种背信弃义的侵略罪行,不仅是反对苏联的,而且也是反对一切民族的自由和独立的。”
周而复《印第安人》:“赎金收到了,背信弃义的西班牙侵略者找了一个借口,又把他判决了:烧死。”
曹禺《王昭君》第五幕:“背信弃义是插在我背上的一把尖刀!”
郭沫若《笑早者,祸哉》:“我根本就没有料到, 希特勒竟发狂到这样的地步,在一年以前就背义负信,开始去侵犯苏联。”
不守信用和道义。
如:「这种事可做不得,做了岂不成了背信弃义的人!」
【解释】背:违背。信:信用;弃:丢弃;义:道义。不讲信用。不讲道义也作“弃信忘义”。
【出处】《北史 周纪下 高祖武帝》:“背惠怒邻,弃信忘义。”
【示例】背信弃义是插在我背上的一把尖刀。(曹禺《王昭君》第五幕)
【近义词】见利忘义、自食其言、言而无信
【反义词】恪守不渝、一诺千金
【语法】背信弃义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用于揭露、指责、谴责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