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
1. 逐个发给。
2. 指将人员分配到工作单位;分配。
⒈ 清制,道府以下非实缺人员分省发往补用者,谓之“分发”。
引清钱泳《履园丛话·杂记上·刺史新闻》:“有云南刘某入京謁选……未一年,掣籤得县丞,分发河南。”
⒉ 分派。
引《廿载繁华梦》第十五回:“餘外为妾的,却令二房伍姨太在厢厅招呼,先分发几名跟人,伺候男客。”
沈从文《失业》:“中了选,才分发到这小县城来办事。”
⒊ 分别给与。
引《廿载繁华梦》第十五回:“嘱令冯少伍到省,即打点分发,送与乡中各人得银项。”
《蔡廷锴自传·周游列国》:“乘客均下机休息十分钟,再登机后,机上招待员分发咖啡、面包各物与乘客充早餐。”
王西彦《一个小人物的愤怒》:“马希贤先生推出那一小碗女人给他特备的干菜炒肉丁,他把它分发给孩子们。”
分派人员前往任职。
如:「把这些糖果分发给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