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权夺利
(1) 争夺权力和利益
⒈ 争夺权力和利益。
引邹韬奋《消弭内战的唯一途径》:“在这样一致对外的行动之下,任何为私人私党争权夺利的内战都必然地要为全国民众所唾弃,因此都必然地无法支持下去。”
丁西林《等太太回来的时候》第三幕:“至于利用青年来造成个人争权夺利的势力,那是等而下之,不值得去说去。”
亦作“争权攘利”。 李大钊《大哀篇》:“钻营运动、争权攘利之不暇,奚暇计及民生哉?”
争取权势、夺取利益。如:「如果大家都争权夺利,国家就不会进步。」也作「争权攘利」。
【解释】追求名誉、地位和私利。
【出处】邹韬奋《消弭内战的唯一途径》:“任何为私人私党争权夺利的内战都必然地要为全国民众所唾弃。”
【示例】他们就只晓得争权夺利,草菅人命。(郭沫若《蔡文姬》第三幕)
【近义词】明争暗斗、争名夺利
【反义词】和平共处、退避三舍、明哲保身
【语法】争权夺利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