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甲曳兵
(1) 扔掉盔甲,拖着兵器,形容大败而逃的狼狈相
⒈ 丢掉铠甲,拖着兵器。形容战败逃跑的狼狈相。
引《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掌故·尹侍御奏折》:“而乃弃甲曳兵,望风奔溃, 广平一带,州县纷然瓦解。”
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第六章第一节:“敌弃甲曳兵,退至二道桥。”
⒉ 泛指失败。比喻论争失败后的狼狈状态。
引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于是乎所谓国民总意説,不得不弃甲曳兵,设遯词焉,而变为国民多数説。”
吴玉章《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十:“在《民报》坚决有力的进攻下,《新民丛报》终于弃甲曳兵、完全失败,最后不得不宣告停刊。”
抛弃铠甲,拖著兵器。形容战败逃走的狼狈状。
【解释】弃:丢弃;甲:古时军人穿的铁片做成的护身衣;曳:拖着;兵:兵器。丢弃铠甲;拖着兵器。 形容打了败仗而狼狈逃窜。
【出处】先秦 孟轲《孟子 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示例】杀得冷军左支右绌,只好弃甲曳兵,败阵下去。(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二十八回)
【近义词】抱头鼠窜、丢盔弃甲、垂头丧气、垂头上气、溃不成军
【反义词】马到成功、所向披靡、耀武扬威、克敌制胜
【语法】弃甲曳兵联合式;作状语、补语;含贬义。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
甲
⒈ 天干的第一位,用于作顺序第一的代称:甲子。花甲(六十岁的人)。
⒉ 居于首位的,超过所有其它的:甲等。
⒊ 古代科举考试成绩名次的分类:一甲(名为“进士及第”);二甲(名为“进士出身”);三甲(名为“同进士出身”)。
⒋ 古代军人打仗穿的护身衣服,用皮革或金属叶片制成:盔甲。甲兵。甲士。
⒌ 现代用金属做成有保护功能的装备:甲板。装甲车。
⒍ 某些动物身上有保护功能的硬壳:龟甲。
⒎ 手指或脚趾上的角质硬壳:指甲。
⒏ 旧时户口编制单位:保甲。甲长。
⒐ 植物果实的外壳:甲坼(外表裂开)。
⒑ 古同“胛”,肩胛。
armour、first、nail、shell
指事
armor, shell; fingernails; 1st heavenly stem
兵
⒈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没有沾血,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
⒉ 战士,军队: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见(指武装冲突)。
⒊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兵法。兵家。兵机。兵衅(战争的争端)。兵书。兵谏(进谏时以武力要挟,迫使必从)。兵荒马乱。兵贵神速。
arms、soldiers
卒
会意:从丘、从八
soldier, troo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