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⒈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
⒉ 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⒊ 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⒋ 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⒌ 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
⒍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
⒎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
⒏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⒐ 古同“已”,已经。
⒑ 太,甚:不以急乎?
⒒ 及,连及:富以其邻。
according to、as well as、because of、in order to、take、use、with
象形:像人用
文
⒈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文锦。
⒉ 刺画花纹:文身。
⒊ 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文盲。以文害辞。
⒋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凭。文艺。文体。文典。文苑。文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文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⒌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文化。文物。
⒍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⒎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文。繁文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⒏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文质彬彬。
⒐ 温和:文火。文静。文雅。
⒑ 指非军事的:文职。文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⒒ 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文言。文白间杂。
⒓ 专指社会科学:文科。
⒔ 掩饰:文过饰非。
⒕ 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文不名。
⒖ 姓。
character、civil、gentle、language、paint over、writing
白、武
象形
literature, culture, writing
乱(亂)
⒈ 没有秩序:乱套。紊乱。凌乱。
⒉ 社会动荡,战争,武装骚扰:乱世。政乱。平乱。乱邦不居。
⒊ 混淆:乱伦。败常乱俗。
⒋ 任意随便:乱吃。乱跑。
⒌ 男女关系不正当:淫乱。
⒍ 横渡:乱流。
⒎ 治理:乱臣。
⒏ 古代乐曲的最后一章或辞赋末尾总括全篇要旨的部分:乱曰。
in disorder、in confusion、chaos、promiscuity、random、turmoil
治
原为会意
confusion, state of chaos, revolt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