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汉书·马援传》:“初,援在交阯,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慾,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 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时人以为南土珍怪,权贵皆望之。
引援时方有宠,故莫以闻。及卒后,有上书譖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
后因称蒙冤被谤为“薏苡之谤”或“薏苡明珠”。 《旧唐书·王珪杜正伦等传论》:“正伦以能文被举,以直道见委,参典机密,出入两宫,斯谓得时。然被承乾金带之讥,孰与夫薏苡之谤,士大夫慎之。”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好及第恶登科》:“是知瓜李之嫌,薏苡之谤,斯不可忘。”
清朱彝尊《酬洪昇》诗:“梧桐夜雨词凄絶,薏苡明珠谤偶然。”
比喻未收贿赂却遭诬谤。参见「薏苡明珠」条。
【解释】比喻被人诬蔑,蒙受冤屈。
【出处】《旧唐书 王珪杜正伦等传论》:“正伦以能文被举,以直道见委,参典机密,出入两宫,斯谓得时。然被承乾金带之讥,孰与夫薏苡之谤,士大夫慎之。”
【示例】是知瓜李之嫌,薏苡之谤,斯不可忘。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 好及第恶登科》
【近义词】薏苡明珠、薏苡蒙谤、薏苡之谗
【语法】薏苡之谤作谓语、定语;指蒙受冤屈。
薏
⒈ 〔薏苡〕多年生草本植物,颖果卵形,灰白色,像珍珠,供食用、药用称“薏米”、“薏仁米”、“苡米”、“苡仁”。
形声:上形下声
seed of job's tears; lotus seed
之
⒈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⒉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⒋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⒌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⒍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⒎ 往,到:“吾欲之南海”。
go、leave、of、somebody、something、this
原为会意:上像向前的脚,下像地表示离开原地前进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谤(謗)
⒈ 恶意攻击别人,说别人的坏话:谤讥。谤讪。谤议。谤毁。诽谤。
⒉ 责备:谤木(传说中舜设立的供人写谏言的木牌,后代仿效。亦称“华表木”)。“厉王虐,国人谤王”。
defame、slander、vilify
形声:从讠、旁声
slander, li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