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
(1) 给以
⒈ 给以。
引清林则徐《请定乡试同考官校阅章程并预防士子剿袭诸弊折》:“如首场文艺非有大疵,仅点数行而止者,据实参奏,予以处分。”
毛泽东《我们的经济政策》:“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们也应予以极大的注意。”
给予。
予
⒈ 同“余”,我:予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予取予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予
⒈ 给与:予以。赐予。赋予。给予。生杀予夺(亦作“生杀与夺”)。
give、grant、I
夺、取
象形:像相予之形
以
⒈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
⒉ 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⒊ 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⒋ 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⒌ 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
⒍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
⒎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
⒏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⒐ 古同“已”,已经。
⒑ 太,甚:不以急乎?
⒒ 及,连及:富以其邻。
according to、as well as、because of、in order to、take、use、with
象形:像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