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给予”。使对方有所得。
引《后汉书·章帝纪》:“今肥田尚多,未有垦闢。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
唐韩愈《顺宗实录二》:“又贞元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
清李渔《奈何天·筹饷》:“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贵贱何如?若有银子给与边军,他还买得出么?”
鲁迅《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
曹禺《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结婚,身体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
拿东西给别人。
如:「给与奖状」、「给与救济」。
给(給)
⒈ 交付,送与:给以。给予。送给。献给。
⒉ 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给他一顿批评。
⒊ 替,为:给大家帮忙。
⒋ 被,表示遭受:房子给火烧掉了。
⒌ 把,将:请你随手给门送上。
给(給)
⒈ 供应:供给。补给。给养。自给自足。
⒉ 富裕,充足:家给人足。
⒊ 敏捷:言论给捷。
present、tip
形声:从纟、合声
give; by, for
与(與)
⒈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⒉ 给:赠与。与人方便。
⒊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⒋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⒌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与(與)
⒈ 参加:参与。与会。
与(與)
⒈ 同“欤”。
and、attend、get along with、give、help、offer、take part in、with
取
会意
and; with; to; for; give, g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