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谕
(1) 明白告诉(用于上级对下级或长辈对晚辈);使公众晓谕
⒈ 晓喻;晓示。
引《史记·殷本纪》:“盘庚乃告諭诸侯大臣。”
唐元稹《祭翰林白学士太夫人文》:“问讯残疾,告諭礼仪。”
宋范仲淹《答赵元昊书》:“大王告諭诸蕃首领,不须去父母之邦。”
《明史·太祖纪一》:“遣儒士告諭父老,劝农桑。”
⒉ 指告示,布告。
引郑振铎《止水的下层》:“到了征服者在入城张贴停止杀戮抢略的告谕时,民众却蜂拥的回家。”
告
⒈ 说给别人,通知:告谕。告知。告诫。告诉。报告。劝告。奔走相告。
⒉ 向行政司法机关检举、控诉:告发。告状。控告。
⒊ 表明,请求:告老。告急。自告奋勇。
⒋ 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出现:告成。告竭(宣布某种东西用尽)。告罄(现指财物用尽或货物等售完)。公告。
accuse、ask for、inform、notify、tell
会意:从牛、从口
tell, announce, inform; accuse
谕(諭)
⒈ 告诉,使人知道(一般用于上对下):面谕。手谕。谕旨。晓谕。
⒉ 明白,古同“喻”,明白,理解。
⒊ 古同“喻”,比方。
instruct
形声:从讠、俞声
proclaim, instruct; edi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