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
(1) 常用公文词语。指已经录入案卷,可资备查
⒈ 公文用语。表示某事在档案中已有记录,可以查考。
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天父下凡诏书》:“秀全曰:‘拿获否?’ 清等对曰:‘早已拿获在案。’”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陕甘起义清方档案》:“但东路餉源已絀, 甘藩库空如洗,为难情形,前已联名泣恳拨款在案。”
一种公文中的通常用语。某事项已由前次文件叙述的,称为「在案」,表示有案卷可考查。
在
⒈ 存,居:存在。健在。青春长在。
⒉ 存留于某地点:在家。在职。在位。
⒊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在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在乎。事在人为。
⒋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在种地。
⒌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在逃。在望。在握。在理。在朝(
)。在野。在世。⒍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在所不辞。无所不在。
be、depend on、exist、at、in
正在
形声:从土、才声
be at, in, on; consist in, rest
案
⒈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⒉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⒊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⒋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⒌ 同“按”。
case、desk、file、law case、record、table
形声:从木、安声
table, bench; legal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