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术
(1) 泛指方术之士所采用的画符、念咒等迷信手段。亦指神仙和道人呼风唤雨、驱邪除病等手段
⒈ “法”与“术”的合称。 先秦韩非认为商鞅言“法”, 申不害言“术”,两人所言皆有所偏,因而主张两者兼用。后因以“法术”指法家之学。参阅《韩非子·定法》、《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引《后汉书·班彪传》:“汉兴, 太宗使鼂错导太子以法术, 贾谊教梁王以《诗》《书》。”
《晋书·傅玄传》:“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第五篇:“﹝秦始皇﹞又渐并兼列国,虽亦召文学,置博士,而终则焚烧《诗》《书》,杀诸生甚众,重任丞相李斯,以法术为治。”
⒉ 方法;技术。
引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工巧则致精器用,伎艺则沉思法术。”
⒊ 旧时方术之士画符驱鬼等所谓神奇变化之术。
引《晋书·艺术传序》:“诡託近於妖妄,迂诞难可根源,法术纷以多端,变态谆非一绪,真虽存矣,伪亦凭焉。”
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农祭》:“如私自设坛,借求雨之名,妄作法术,即以妖言惑众治罪。”
老舍《四世同堂》三:“近来,他更学着念佛,研究些符咒与法术。”
法家的学术。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术
⒈ 技艺:技术。艺术。武术。学术。不学无术。
⒉ 方法:战术。权术。心术。
⒊ 古代城市中的道路。
术
⒈ 古同“秫”,黏高梁。
术
⒈ 〔白术〕多年生草本植物,根状茎可入药。
⒉ 〔苍术〕多年生草本植物,根状茎可入药。
art、method、skill
原为形声:从行、术声
art, skill, special feat; method, techni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