摈斥
(1) 排斥;弃去
⒈ 排斥;弃去。
引南朝梁刘孝标《辩命论》:“昔之玉质金相,英髦秀达,皆摈斥於当年,韞奇才而莫用。”
唐陈鸿《东城父老传》:“盖以其为小説家言,近於猥琐诞妄,故摈斥不録。”
元费唐臣《贬黄州》第一折:“这一去,摈斥海岛,葬江鱼之腹。”
郑振铎《桂公塘》十五:“天祥的心绪和来时却截然的不同,还带着沉重的被摈斥的悲愤。”
排除、斥退。
摈(擯)
⒈ 排除,抛弃:摈弃。摈除。摈黜(罢黜并放逐)。摈诸门外。
⒉ 古同“傧”,迎宾。
discard、get rid of
形声:从扌、宾声
exclude, expel, reject; usher
斥
⒈ 责备:斥责。怒斥。驳斥。训斥。
⒉ 指,指出:斥谬(指出错误)。
⒊ 使退去,使离开:斥退。
⒋ 开拓:开地斥境。
⒌ 多,广:充斥。
⒍ 侦察,伺望:斥候(旧时侦察敌情的士兵)。
⒎ 盐碱地:斥卤。
⒏ 古同“尺”,尺蠖。
denounce、exclude、scold
原为形声
to scold, upbraid, accuse, rep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