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1) 具有审理和裁决争讼问题的权力的政府官员;尤指法院中的负责法官,通常在任命中这样命名
(2) 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进行审讯和裁决争端并执法的人
⒈ 司法官吏。
引《商君书·定分》:“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
元刘壎《隐居通议·杂录》:“杜镐侍郎兄仕江南为法官。”
洪深《五奎桥》第一幕:“我是一个法官,不能不维护法律的尊严。”
⒉ 对道士的尊称。
引《西游记》第六七回:“不拘到那里,也寻一个法官把妖拿了,却怎么就甘受他三年磨折?”
《红楼梦》第一〇二回:“三位法官行香取水毕,然后擂起法鼓。”
⒊ 见“法宫”。
依法担任审判工作,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官员。旧时也称为「推事」。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官
⒈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⒉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⒊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⒋ 姓。
goverment official、officer、organ
民
会意
official, public serv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