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触物留下的痕迹。
⒈ 手指触物留下的痕迹。
引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上·汴梁杂事》:“旧开封府有府尹题名……独包孝肃公姓名为人所指,指痕甚深。”
手指触物时留下的痕迹。
如:「请勿触摸镜片,避免留下指痕,影响映像效果。」
指
⒈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⒉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⒊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⒋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⒌ 直立,竖起:令人发(
)指(形容极为愤怒)。⒍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⒎ 古同“旨”,意义,目的。
depend on、digit、finger、indicate、point
形声:从扌、旨声
finger, toe; point, indicate
痕
⒈ 创伤痊愈后留下的疤,亦泛指斑迹:痕印。痕迹。痕瘕(疤痕。喻曾犯有罪案的人)。伤痕。泪痕。裂痕。
mark、trace
形声:从疒、艮声
scar; mark; t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