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法
(1) 魔术的花招;灵巧的、巧妙的、机灵的技艺或演技
⒈ 我国传统杂技之一。表演者以敏捷的手法,造成观众视听上的错觉,表演各种物体、动物或水火等迅速增减隐现的变化。我国戏法历史悠久,据汉张衡《西京赋》载,远在汉代就有吞刀、吐火、画地成川等节目。 宋代称“藏挟技”。见宋陈旸《乐书》卷一八七。 明清称“戏法”或“戏术”。今多称“魔术”。
⒉ 谓不正当的手段、权术。
引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统治者不能够完全只靠大炮机关枪,一定需要某种‘意识代表’。这些代表们的虚伪和戏法是无穷的。”
浩然《艳阳天》第十四章:“用不着慌张,我倒要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戏法变!”
藉各种道具,以秘密且快速的手法,表演超出寻常的动作,让观众感到变化莫测。
如:「这件事可要尽速办好,别耍什么戏法。」
戏(戲)
⒈ 玩耍:游戏。儿戏。嬉戏。戏豫(嬉游逸乐)。二龙戏珠。
⒉ 嘲弄,开玩笑:戏言。戏弄。戏谑(用诙谐有趣的话开玩笑)。
⒊ 戏剧,也指杂技:一出戏。黄梅戏。看戏。演戏。皮影戏。
戏(戲)
⒈ 〔於(
)戏〕同“呜呼”。drama、joke、make fun of、play、show、sport
原为形声
theatrical play, show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