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政府将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不同等级以征收赋税。 汉代按财产比例向商人、手工业者,征赋税, 北魏献文帝天安、皇兴年间,将民户分为三等九品,按户等征税,后废; 北齐再施行。 唐高祖武德六年定天下户为三等, 武德九年,又改为九等。 宋太祖建隆中,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税,其馀五等蠲免,实际仅五等; 宋仁宗至和时,遂行五则法,按资产多寡分为五等。 元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实施于中原地区。 明代按职业分民户、军户、匠户三等,但不作为征税的标准。后遂废止。参阅《史记·平準书》、《魏书·食货志》、《宋史·食货志上五》、《明史·食货志一》、《续文献通考·户口二》。
户
⒈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⒉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⒊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⒋ 门第:门当户对。
⒌ 姓。
door
象形
door; family
等
⒈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⒉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等。平等。等于。等同。等值。等量齐观。
⒊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等级。等次。等第。等而下之。
⒋ 特指台阶的级。
⒌ 种,类:这等事。
⒍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等。尔等。
⒎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等地。
⒏ 候,待:等候。等待。
⒐ 待到:等我写完。
⒑ 同“戥”。
class、grade、rank、wait、when
形声:从竹、寺声
rank, grade; wait; equal;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