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
(1) 维持公共治安的人
⒈ 亦作“糺察”。
⒉ 举发督察。
引《后汉书·窦宪传》:“昔永平中,常令阴党、阴博、邓叠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臣愚唯知言从事听,不甚有所糺察。”
宋范仲淹《上执政书》:“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絶斯民之寃,协先帝之志,岂无益乎!”
元王子一《误入桃源》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采薇翁》:“刘喜之,於是纠察卒伍,有掠取妇女财物者,梟以示众。”
⒊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引杨朔《昨日的临汾》:“因着混乱的状态,汉奸不曾捉住,一位纠察队员却被枪杀了。”
纠举检察。
如:「他担任这次示威游行活动的纠察工作。」
纠(糾)
⒈ 缠绕:纠缠。纠纷。
⒉ 矫正:纠偏。纠正。
⒊ 集合(含贬义):纠合。
correct、rectify、entangle、gather together
形声:从纟、声
investigate, inspect
察
⒈ 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examine、look into、scrutinize
形声:从宀、祭声
examine, investigate; 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