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
(1) 只顾眼前,得过且过
(2) 敷衍了事;马虎
(3) 不正当的(多指男女关系)
⒈ 只图眼前,得过且过。
引晋陆机《五等论》:“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水浒传》第二十回:“今日山寨,天幸得豪杰相聚,大义既明,非比往日苟且。”
孙中山《兴中会宣言》:“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
⒉ 不循礼法。
引汉荀悦《汉纪·武帝纪二》:“夫秦灭先圣之道,为苟且之治,故立十四年而亡。”
晋干宝《晋纪总论》:“树立失权,託付非才,四维不张而苟且之政多也。”
《古今小说·单符郎全州佳偶》:“君子进退当以礼,不可苟且,以伤雅道。”
⒊ 随便,马虎,敷衍了事。
引唐刘知几《史通·忤时》:“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用使争学苟且,务相推避。”
《朱子语类》卷一一九:“此便是天理人欲交战之机,须是遇事时便与克下,不得苟且放过。”
清李渔《闲情偶寄·声容·习技》:“若知歌舞二事,原为声容而设,则其讲究歌舞,有不可苟且塞责者矣!”
朱自清《短诗与长诗》:“作者必以为不过两三行而已,何须费心别择?不知如无甚意义,便是两三行也觉赘疣;何能苟且出之呢?”
⒋ 勉强。
引清顾炎武《岁暮》诗:“流离三十年,苟且图饱煖。”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红玉》:“幸邻人怜餽食饮,苟且自度。”
⒌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引《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桩大事,并无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周立波《扫盲志异》:“等到稍微定定神,他的头一个心思是要冲进房间去,捉奸捉双,亲手拿住这对苟且的男女,好去打官司。”
不守礼法、不务实际或马虎草率,得过且过。
苟
⒈ 姑且,暂且:苟安。苟延残喘。苟且。
⒉ 马虎,随便:苟得。苟合。不敢苟同。
⒊ 如果,假使:苟非其人。“苟富贵,无相忘”。
⒋ 姓。
careless、if、indifferent、negligent
形声:从艹、句声
且
⒈ 尚,还,表示进一层:既高且大。尚且。况且。
⒉ 表示暂时:苟且偷安。姑且。
⒊ 表示将要、将近:城且拔矣。年且九十。
⒋ 一面这样,一面那样:且走且说。
⒌ 表示经久:这双鞋且穿呢!
⒍ 文言发语词,用在句首,与“夫”相似:且说。
⒎ 姓。
且
⒈ 文言助词,用在句末,与“啊”相似。
⒉ 多的样子。
⒊ 农历六月的别称。
⒋ 敬慎的样子:“有萋有且”。
⒌ 古同“趄”,趑趄。
even、just
象形:像神主牌位之形
moreover, also (post-subject); about to, will soon (pre-ve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