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以后专以承揽他人税赋输纳从中取利者。
引宋俞文豹《吹剑录外集》:“至有经营差委者,百端巧取,先献出剩,然后累其赢餘,印打虚钞,与胥吏及揽户通同分受。”
明何景明《赠胡君宗器序》:“听役之者:有仓吏,有塲吏,有吏胥,有兵隶,有车人,有揽户。”
⒉ 宋代解州解县、安邑两盐池为朝廷制盐的民户称“揽户”。又称畦户。朝廷每年向每户供给一定数量的粮和钱,而每户则向国家交一定数量的盐。见《宋史·食货志下三》。
引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解州盐池……中随两邑之境分之,曰解池、安邑,其雇於官而种盐者曰揽户。”
揽(攬)
⒈ 把持:揽持。独揽大权。
⒉ 拉到自己这方面或自己身上来:包揽。招揽。承揽。揽客。揽活儿。
⒊ 搂,捆:把孩子揽在怀里。
⒋ 取:揽秀。揽胜。摘星揽月。
pull sb. into arms
形声:从扌、览声
grasp, take hold of; monopolize
户
⒈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⒉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⒊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⒋ 门第:门当户对。
⒌ 姓。
door
象形
door; 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