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户
(1) 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后来也用来称“妓院
⒈ 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
引《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
《隋书·裴蕴传》:“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
元关汉卿《金线池》第三折:“贤弟不知,乐户们一经责罚过了,便是受罪之人,做不得大人妻妾。”
鲁迅《准风月谈·我谈“堕民”》:“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
⒉ 旧时妓院的别称。
引《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那乐户家里先有三四个粉头,一个个打扮的乔乔画画,傅粉涂脂,倚门卖俏。”
《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珍哥年一十九岁……卖与不在官乐户施良为娼。”
⒊ 指民间乐手。
引清袁枚《续新齐谐·喜婆》:“越郡城有惰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民间婚嫁,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
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户。《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后为一般妓院的泛称。《金瓶梅.第一回》:「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
乐(樂)
⒈ 欢喜,快活;快乐。乐境。乐融融。乐不可支。其乐无穷。乐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乐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⒉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乐。逗乐。
⒊ 对某事甘心情愿:乐此不疲。乐善好(
)施。⒋ 笑:这事太可乐了。
乐(樂)
⒈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乐。声乐。乐池。乐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乐歌(①音乐与歌曲;②有音乐伴奏的歌曲)。乐正(周代乐官之长)。乐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乐府”)。
⒉ 姓。
乐(樂)
⒈ 喜好、欣赏。用于文言文: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乐(樂)
⒈ 地名用字:河北省乐亭、山东省乐陵。
be amused、be glad to、cheerful、enjoy、happy、joyful、music
忧、苦、哀、悲
原为象形
happy, glad; enjoyable; music
户
⒈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⒉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⒊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⒋ 门第:门当户对。
⒌ 姓。
door
象形
door; 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