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别独立。
引宋程颐《答杨时论<西铭>书》:“《西铭》明理一而分殊, 墨氏则二本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
孙中山《五权宪法》:“这本书是根据英国的政治习惯,发明三权独立的学说,主张把国家的政权分开成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所以三权分立,是由孟德斯鸠所发明的。”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夫印度背蒙古之莫卧尔朝,以成各省分立之势,卒为英人蚕食,此长素所引为成鉴者。”
⒉ 分别制定。
引宋程颐《论礼部看详状》:“窃念学校所以检束学者,不可设盗贼之法。况有行止乖恶一条,凡言之丑者皆丽其中。他犯可言者,自合分立条项。”
⒊ 分别设立。
引康有为《大同书》辛部第九章:“立金行部於公政府,即度支部。分立於各度小政府,为总金行,下至於各地方自治局有分金行。”
分
⒈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⒋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⒌ 辨别:区分。分析。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⒎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⒈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⒋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cent、centavo、centimo、chon、dispart、marking、minute、rappen
合、总
会意:从八、从刀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立
⒈ 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立场。屹立。顶天立地。
⒉ 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立此存照。
⒊ 存在,生存:自立。独立。势不两立。
⒋ 马上,即刻:立时。立刻。立等。
⒌ 姓。
establish、exist、immediate、stand
坐、破
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