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ā
挟
shū
书
lǜ
律
⒈ 秦始皇三十四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颁布民间有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
引《汉书·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颜师古注引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
挟(挾)
⒈ 用胳膊夹着:挟持。挟山超海(喻不可能做到的事)。
⒉ 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要(
)挟。挟制。挟势(仗势)。⒊ 心里怀着(怨恨等):挟恨。挟怨。挟嫌。
挟(挾)
⒈ 古同“夹”,从物体两边钳住。
hold
形声:从扌、夹声
clasp under arm; hold to bosom
书(書)
⒈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⒉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⒊ 文件:证书。说明书。
⒋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⒌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⒍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⒎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⒏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书。听书。
book、letter、script、write
原为形声:从聿、者声
律
⒈ 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⒉ 约束:律己。
⒊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⒋ 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⒌ 姓。
law、restrain、rule
形声:从彳、聿声
statute, principle,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