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所致,使其然。
引《后汉书·逸民传序》:“然观其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岂必亲鱼鸟乐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
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孝始人伦,忠为令德,公实体之,非毁誉所至。”
⒉ 结局。
引宋岳珂《桯史·杨艮议命》:“时韩平原得君,权震天下, 梦与因扣以所至, 艮屏人愀然曰:‘是不能令终。’”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至
⒈ 到:至此。自始至终。从古至今。至于。以至。甚至。
⒉ 极、最:至少。至亲。至交(最相好的朋友)。至诚。至高无上。至理名言。
extremely、most、solstice、to、untill、solstice
会意
reach, arrive; extremely, v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