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àn
判
huàn
涣
⒈ 分散;散漫。
引《诗·周颂·访落》:“於乎悠哉,朕未有艾;将予就之,继犹判涣。”
毛传:“判,分;涣,散也。”
朱熹集传:“然而其道远矣,予不能及也。将使予勉强以就之,而所以继之者,犹恐其判涣而不合也。”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若夫今之汉人,判涣无群,人自为私,独甚于汉、唐、宋、明之季,是则然矣。抑谁致之而谁迫之耶?”
分散。
判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形声:从刂、半声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涣
⒈ 散开:涣散。涣然冰释(像冰遇到热,一下子消融;喻疑虑、困难或误会完全消除)。
melt、vanish
形声:从氵、奂声
scatter; scatt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