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立政》:“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
抛弃。
⒈ 亦作“捐弃”。抛弃。见“捐弃”。
引《管子·立政》:“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
汉王褒《九怀·株昭》:“瓦砾进宝兮,捐弃隋和。”
《北齐书·封隆之传》:“逆胡尒朱兆,穷凶极虐,天地之所不容,人神之所捐弃。”
明郑若庸《玉玦记·设誓》:“奈捐弃家室,迷恋烟花。”
清刘大櫆《吴君墓志铭》:“盖君虽捐弃科名,而其於学问文章未尝须臾怠废。”
丁玲《母亲》二:“为了孩子们的生长,她可以捐弃她自己的一切。”
舍弃、抛弃。
捐
⒈ 舍弃,抛弃:捐弃。捐生。捐躯。
⒉ 献助: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⒊ 旧时献钱得官职:捐官。捐纳。
⒋ 赋税的一种:车捐。房捐。
abandon、contribute、donate、tax
形声:左形右声
contribute; give up, renounce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