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弃劒”。 投剑。
引《吕氏春秋·知分》:“荆有次非者,得寳剑于干遂,还反涉江,至於中流,有两蛟夹绕其船…… 次非攘臂袪衣拔寳剑曰:‘此江中之腐肉朽骨也,弃剑以全已,余奚爱焉。’於是赴江刺蛟,杀之而復上船,舟中之人皆得活。”
⒉ 古人习惯佩剑,因以“弃剑”指弃俗、弃世而归道。
引南朝梁江淹《学梁王兔园赋》:“逮至山顶,丹壁四平。灵木夹道,神草列生。俯瞰太一,下视流星。既投冠而弃剑,亦抗魄而盪灵。”
唐李白《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书怀示息秀才》诗:“弃剑学丹砂,临炉双玉童。”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
剑(劍)
⒈ 古代的一种兵器:宝剑。长剑。剑鞘。剑术。剑拔弩张(形容形势紧张,一触即发,后亦喻书法雄健)。刻舟求剑。
blade、falchion、glaive、glave、sword
形声:从刂、佥声
sword, dagger, sa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