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置
(1) 废弃搁置
⒈ 指官吏的任免或帝王的废立。
引《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
郑玄注:“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韩非子·内储说下》:“参疑废置之事,明主絶之於内,而施之於外。”
《汉书·霍光传论》:“处废置之际,临大节而不可夺。”
《东周列国志》第三四回:“汝伐齐之丧,擅行废置,一罪也。”
⒉ 犹兴革。
引《后汉书·卓茂传》:“初, 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
⒊ 废灭和建立;撤消和设立。
引唐刘知几《史通·书志》:“夫两曜百星,丽於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恆。”
《宋史·兵志三》:“厥后废置损益,随时不同。”
⒋ 犹废弃。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词林·胜国词臣出使》:“太祖定天下,以元故词臣危素、周伯琦辈不能殉节,薄之,俱废置不终,所以劝事君也。”
⒌ 搁置。
引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二十之外,所诵经书,一月废置,便至荒芜矣。”
宋陈亮《与韩无咎尚书书》:“不幸三四十年之间,废置不讲。”
认为无用而搁在一边。
废(廢)
⒈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⒉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⒊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⒋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depose、disthrone
兴
形声:从广、发声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
置
⒈ 放,摆,搁:安置。布置。置放。置身。位置。置信。置评。置疑。置辩。推心置腹。置若罔闻。置之度外。
⒉ 设立,设备:装置。设置。
⒊ 购买:添置。置办。置备。置买。
buy、establish、install、place、put、set up、set
放、搁
形声:从四、直声
place, lay out; set as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