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ì
赐
shì
示
⒈ 敬辞。谓告知,示知。
引南朝梁任昉《奉答敕示七夕诗启》:“臣昉啟,奉勑并赐示《七夕》五韵。”隋炀帝《入朝遣使参书》三:“奉旨於荆州当阳县境玉泉山陲,为建造伽蓝招提行道,图写地形,具以赐示。”
⒉ 书信用语,敬称对方的来信。
引《艺风堂友朋书札·王懿荣二五》:“赐示领悉,稍迟当向索取来呈閲。”鲁迅《书信集·致姚克》:“所以此后赐示,可寄‘ 北四川路底、内山书店转、 周豫才收’,较妥。”
书信中敬称别人的来信。
赐(賜)cì(ㄘˋ)
⒈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⒉ 敬辞:请赐教。希赐函。
⒊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
obliged
形声:从贝、易声
give, bestow favors; appoint
示shì(ㄕˋ)
⒈ 表明,把事物拿出来或指出来使别人知道:示警。示范。示弱。示威。示众。示意。告示。指示。请示。
⒉ 对来信的敬称:赐示。
instruct、notify、show
会意
show, manifest; demonst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