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征聘委任。参见“辟除”。
引唐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前代有乡里举选之法,长吏辟署之制,所以明歷试,广旁求,敦行能,息驰騖也。”
宋苏舜钦《谘目七》:“仍辟署一二有才识晓边事者,使往来经画于河北、陕西,庶知几变,随时制宜。”
清顾炎武《菰中随笔》:“按自隋时,海内一命之官,竝出於朝廷,州郡无復有辟署之事。”
辟
⒈ 君主:复辟。
⒉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⒊ 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⒋ 古同“睥”,睥睨。
辟(闢)
⒈ 开发建设:开辟。
⒉ 驳斥,排除:辟邪。辟谣。辟蠹。
⒊ 透彻: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⒋ 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
break、keep away
会意:从尸、从辛、从口
law, rule; open up, develop
署
⒈ 办理公务的机关:专署。公署。官署。
⒉ 布置:部署。
⒊ 签名,题字:签署。署名。署字。
⒋ 暂代:署理。兼署。
arrange、office、sign
形声:从、者声
public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