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 宋因之。
引唐高适《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前年持节将楚兵,去年留司在东京,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
刘开扬笺注:“唐人谓分司东都者为留司。”
唐韩愈《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孝权﹞迁留司虞部员外郎。”
方崧卿注:“谓分司东都也。”
宋王禹偁《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辞相府,又陈三表罢留司。”
留
⒈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⒉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⒊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⒋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⒌ 接受:收留。
⒍ 保存: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
ask sb. to stay、grow、leave、remain、stay
去、离
形声
stop, halt; stay, detain, keep
司
⒈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⒉ 官署名称:人事司。
⒊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⒋ 姓。
department、manage、take charge of
会意
take charge of, control, manage;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