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驱逐。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十四县。”
唐韩愈《送穷文》:“虽遭斥逐,不忍子疎。”
《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朝夕商议,斥逐忠良,拒絶直諫。”
清沉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汝妇背夫借债,谗谤小叔……悖谬之甚!我已专人持札回苏斥逐。”
驱逐。
斥
⒈ 责备:斥责。怒斥。驳斥。训斥。
⒉ 指,指出:斥谬(指出错误)。
⒊ 使退去,使离开:斥退。
⒋ 开拓:开地斥境。
⒌ 多,广:充斥。
⒍ 侦察,伺望:斥候(旧时侦察敌情的士兵)。
⒎ 盐碱地:斥卤。
⒏ 古同“尺”,尺蠖。
denounce、exclude、scold
原为形声
to scold, upbraid, accuse, reproach
逐
⒈ 强迫离开:逐客令。放逐。驱逐。
⒉ 依照先后次序,一一挨着:逐步。逐个。逐渐。逐年。逐一。
⒊ 追赶:逐鹿(喻争夺天下)。角(
)逐(争相取胜)。追逐。笑逐颜开。chase、drive out、expel、pursue
会意:从辶、从豕
chase, expel; one by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