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嗣:后嗣,子孙。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
【出处】《新五代史·唐臣传·任圜》:“以子先人,固难容贷,然罚不及嗣,子可以轻。”
【近义词】罚弗及嗣
【语法】罚不及嗣作宾语、定语;用于处罚等。
罚(罰)
⒈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罚球。惩罚。罚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penalize、punish
奖、赏
会意:从詈、从刂
penalty, fine; punish, penalize
不
⒈ 副词。
⒉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⒊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不
⒈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no、not
没有
象形
no, not; un-; negative prefix
及
⒈ 从后头跟上:来得及。赶不及。
⒉ 达到:及格。及第(古代科举考试中选,特指考取进士)。普及。过犹不及。
⒊ 趁着,乘:及时。及早。及锋而试。
⒋ 连词,和,跟:阳光、空气及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以及。
and、and / or
会意
extend; reach; come up to; and
嗣
⒈ 接续,继承:嗣后(以后)。嗣岁(来年)。嗣响(继承前人之业,如回声之相应)。嗣徽(继承先人的美德、声誉)。
⒉ 子孙:后嗣。嗣子。
heir、succeed
形声:从册、从口、司声
to connect, inherit; descendants, heirs